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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總局將對12城市鮮活水產品進行“藥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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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總局將對12城市鮮活水產品進行“藥檢”

11月2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通知,根據此前國務院食安辦等5部門印發的《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部署,該局將於近期組織開展經營環節重點水產品專項檢查,並於12月10日前完成抽樣檢驗工作。

通知稱,國家食藥總局將對12個大中城市經營鮮活水產品的集中交易市場、銷售企業和餐飲服務單位組織開展隨機性專項檢查和抽樣檢驗。重點檢查市場開辦者落實水產品市場準入、信息公示、抽樣檢驗等管理責任情況,以及銷售者和餐飲服務提供者建立並落實水產品進貨查驗記錄等制度情況;重點水產品質量安全及其在經營環節違規使用違禁藥物情況,主要針對近年來問題相對突出的大菱鮃(多寶魚)、烏鱧(黑魚)、鱖魚和明蝦等4種鮮活水產品及其運輸和銷售過程中的養殖用水進行抽樣,對其中硝基呋喃類藥物、孔雀石綠、氯黴素等違禁藥物殘留情況進行檢驗。

北京市近日出現“無活魚可買”,曾導致網絡上傳出“因北京水質污染造成淡水魚大量下架”的說法。有媒體報道稱,國家食藥總局的一位權威人士表示,北京“無活魚可買”或與此次專項檢查的信息被泄露有關。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迴應稱,該市近年水產品抽檢合格率超過90%,網傳北京市水質污染、水體污染導致淡水魚污染的傳聞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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