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養生新聞 > 健康科普 > 見義勇爲應考慮個人安危

見義勇爲應考慮個人安危

來源:養生百科館    閱讀: 982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日前,《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爲人員條例(草案)》提交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在界定見義勇爲的內涵時,新的《條例(草案)》將現行《條例》中“不顧個人安危”的表述刪除。此前,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的《武漢市見義勇爲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也將舊規中的“不顧個人安危”刪除。《福建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爲人員條例》同樣也刪掉了“不顧個人安危”的字樣。

見義勇爲應考慮個人安危

近些年,越來越多地方性法規對見義勇爲行爲重新界定,對見義勇爲人員權益保護等與現實脫節的規定做出修改。見義勇爲不必以“不顧個人安危”爲前提,強調了對生命的尊重,彰顯了社會的文明與進步。無論哪個時代,見義勇爲都是美德,應當提倡和讚揚。那些“不顧個人安危”的見義勇爲行爲,體現的是更高層次的思想境界,的確更應受到嘉獎。但見義勇爲顧及個人安危,實際上是在鼓勵見義勇爲,倡導廣大羣衆多行義善之舉、常做有益之事。必須承認,將“見義勇爲”與“不顧個人安危”捆綁在一起,有時難免產生一些負面效果。其一,可能對弘揚見義勇爲精神產生反作用。有些人可能會覺得見義勇爲太難,自己做不到。要知道,比起那些“高大全”式的英雄,一個有血有肉、心裏既裝着別人也裝着自己的“尋常”英雄才更加真實,可信可學。其二,可能誤導未成年人。初生牛犢不怕虎,有的未成年人僅憑一腔熱血救人,不考慮是否力所能及,結果遇險甚至付出生命的事例並不鮮見。

其實,不論是見義勇爲者還是被救助者,他們的生命應得到同等的尊重和保護。“解他人之難”與“顧自身安危”並非絕對矛盾、不可共存。我們既肯定大義凜然、不怕流血犧牲的見義勇爲,更鼓勵和倡導科學、合法、正當的見義“智”爲。見義勇爲也好,見義“智”爲也罷,其前提都是“爲”。不只是有爲,而且要有勇有謀地作爲,在救助他人的同時保護好自己。這類“代價小收益高”的見義勇爲越多,這個社會纔會充滿正能量。


【版權聲明】本文爲生命時報獨家授權的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或改寫。

今日頭條
常見疾病
醫界要聞
健康科普
醫療資訊
曝光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