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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在外就餐發生食物中毒可向衛生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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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學校不得采購、貯存和使用亞硝酸鹽。消費者如在外就餐發生食物中毒,可向當地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消費者在外就餐發生食物中毒可向衛生部門投訴

5月9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今年第一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預警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做出上述要求。

學校不得使用亞硝酸鹽

公告要求,餐飲單位嚴把製作過程關,涼菜應由專人在專間內製作,且應儘量當餐用完。現榨飲料和水果拼盤當餐不能用完的,應妥善處理,不得重複利用。

公告要求,各類學校不得采購、貯存和使用亞硝酸鹽。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及托幼機構食堂、工地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人員就餐集中場所或重點區域的餐飲安全監督檢查,防止發生生物性和化學性食物中毒。

公告還提醒廣大消費者,就餐結束時,應主動索取發票等就餐憑證。餐後如出現食物中毒症狀,要向當地衛生監督部門投訴。

●解讀

滷肉醃菜易用亞硝酸鹽

亞硝酸鹽主要指亞硝酸鈉,爲白色至淡黃色顆粒或粉末,味微鹹,易溶於水,外表和味道頗似食鹽。在工業生產中,它主要用於染織業,建築工地多用作防凍劑,食品工業中常用於肉類食品的髮色和食品防腐。

由亞硝酸鹽引起食物中毒的機率較高。食入0.3~0.5克的亞硝酸鹽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國家食藥監局曾表示,目前,各地食品中毒事故中很多都是由亞硝酸鹽引起的,操作者誤將亞硝酸鹽當作食鹽來用,或是在肉製品中過量加入亞硝酸鹽引發了食物中毒。國家食藥監局對此也曾多次下發通知,嚴禁學校食堂購買、貯存和使用亞硝酸鹽。

此外,最容易發生的亞硝酸鹽中毒是誤將亞硝酸鹽當作食鹽使用。一些小商販在製作醃肉或雞鴨頭、頸、翅時,爲使熟肉顏色鮮豔好看,過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也會造成食物中毒。

因此,集體食堂和飯館不買、不存、不使用亞硝酸鹽,不亂用非食用鹽,不食用顏色鮮紅的熟肉製品是預防亞硝酸鹽中毒的最好措施。

專家提醒,發現就餐者亞硝酸鹽中毒,應立即送醫院救治,及早催吐、洗胃和導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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