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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未經批准不得舉辦醫學類專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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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1月26日聯合發出通知強調,醫學類專業屬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未經教育部批准或備案,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辦任何層次醫學類專業教育。

三部門:未經批准不得舉辦醫學類專業教育

醫學類專業,即畢業生可以按照規定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專業。近年來,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先後印發了若干規範性文件,對規範醫學類專業辦學作出明確規定。但是,少數學校在醫學類專業辦學過程中仍存在擅自更改專業修業年限和學位授予類別等問題。

通知明確,高等學校增設本科、高職(專科)醫學類專業,須徵求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意見(含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後報教育部,教育部徵求國家衛生計生委(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意見後審批。自2015年起,高職(專科)升本科的,所學醫學類專業應保持相同(專科中醫骨傷專業除外,升本時對應本科中醫學專業)。

成人高等教育舉辦的醫學類專業學歷教育,由教育部徵求國家衛生計生委同意後審批,且只允許招收已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其中自學考試不得舉辦醫學類專業學歷教育。未經教育部批准,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不得舉辦醫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高等學校不得以聯合辦學形式在中等職業學校舉辦高職(專科)以上層次的醫學類專業普通、成人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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