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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食品添加劑不能禁嚴但可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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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華健康導讀:最近,食品中出現的蘇丹紅、三聚氰胺、增白劑、防腐劑等一系列的添加物質引起了社會關注,也讓百姓對身邊的食品安全擔心不已,那麼食品添加劑和非食用添加物質有何區別?每天吃食品添加劑是否會影響健康?對今後食品標籤中食品添加劑的標示方式,相關部門又會制定怎樣的規定來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專家:食品添加劑不能禁嚴但可少用

非食用物質不是食品添加劑

針對部分公衆對食品添加劑聞之色變,甚至將食品添加劑等同於有毒害物質的認識誤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所長嚴衛星指出,人們之所以害怕食品添加劑,從一定程度上是因爲概念上的混淆,將食品添加劑與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質統稱爲“添加劑”。

“其實這二者完全不同,食品添加劑是用於改善食物品質、口感用的可食用物質,而非食用物質是禁止使用和向食品中添加的。例如,蘇丹紅、孔雀石綠、三聚氰胺等都不是食品添加劑。”嚴衛星解釋。

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專家張旭東說,食品添加劑的存在有數千年的歷史,可以防止食品腐敗變質,保證食品的有效供應,同時還可滿足不同消費羣體對食物色、香、味的追求。在現代食品加工生產中,食品添加劑不可或缺。

專家認爲,確保食品安全,不是要消滅食品添加劑,而是將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內,防止濫用、誤用食品添加劑。同時,要盡力防止和嚴厲打擊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的行爲。

食品添加劑也要儘可能減少用量

近日,衛生部公佈的《食品添加劑食用標準》(GB2760-2011)包括食品添加劑、食品用加工助劑、膠母糖基礎劑和食品用香料等2314個品種,涉及16大類食品、23個功能類別。

與以往標準相比,新標準進一步提高了標準的科學性和實用性。其中,刪除了不再使用的、沒有生產工藝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劑和加工助劑,如過氧化苯甲酰、過氧化鈣、甲醛等品種。

張旭東表示,新標準明確規定了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原則,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掩蓋食品腐敗變質、不得掩蓋食品本身或者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不得以摻雜、摻假、僞造爲目的而使用等。

“新標準還提出,在達到預期目的的前提下,儘可能降低在食品中使用量的原則。”張旭東指出,標準中也有不允許使用添加劑的食品名單,如生鮮食品、大米、植物油等初級農產品等,禁止添加添加劑。

科學理性看待食品添加劑

既然在現代食品加工生產中,食品添加劑不可或缺,那麼,我們每天在吃了那麼多的食品時,也在不停地吃進食品添加劑,這會影響身體健康嗎?

“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的食品添加劑經過了嚴格的安全性和工藝必要性的評估,按規定使用不會有損身體健康。”嚴衛星指出,這一點,大家可以放心。

嚴衛星指出,至少從現在得到的信息來說,無論國際國內,好像沒有看到一例由於食品添加劑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我所掌握的信息是,所有食品安全事件導致健康損害的問題,基本上不是由添加劑引起的,人爲添加劑另說,誤用也另說。

“我再舉一個大家身邊的例子,我們每個家庭每天都要吃鹽,如果從急性毒性的角度來說,鹽的急性毒性比相當多的添加劑急性毒性高得多,難道說我們的鹽都有問題嗎?重點還是量的概念,大家身邊每天都在用。大家還是應從科學的角度理性看待這些問題。”嚴衛星表示。

食品標籤要真實準確通俗易懂

對於和《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同時公佈的《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張旭東解釋,對現行涉及食品標籤管理的法規、標準進行了清理整合。修訂後的標準強調了食品標籤中食品添加劑的標示方式,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劑必須在食品標籤上明顯標註。

之前,只要求食品使用的防腐劑、着色劑等標註食品添加劑名稱,“此次擴展到了預包裝食品中的所有食品添加劑。”張旭東指出。

張旭東指出,食品標籤應當真實、準確、通俗易懂、有科學依據,不得標示違背營養科學常識的內容,也不應具有暗示預防、治療疾病作用的內容。

“新標準既體現了食品安全標準的基本要求,又保證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提高了標準實施的可操作性。”張旭東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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