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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基被摔死後續:摔狗女子與狗主人都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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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龍泉分局獲悉,經公安機關經縝密調查後,對違法人員進行了處理。何某某因利用網絡發送威脅、恐嚇信息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於3月27日,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吳某某等四人因利用網絡散佈他人個人私密信息,於3月27日被警方依法分別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柯基被摔死後續:摔狗女子與狗主人都被拘留

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分局獲悉,該局於近期辦理了利用網絡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散佈公民個人隱私的案件,抓獲涉案違法行爲人5名。其中,何某某因利用網絡發送威脅、恐嚇信息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於3月27日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吳某某等四人因利用網絡散佈他人個人私密信息,於3月27日被警方依法分別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據警方通報,今年1月,網上陸續出現吳某某通過微博反映其與何某某二人在處理雙方的糾紛過程中,多次收到何某某通過微信發來的威脅、恐嚇信息,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正常生活被嚴重干擾;同時,何某某個人隱私被他人泄露、散佈網絡,手機收到大量騷擾電話和辱罵短信,正常生活被嚴重干擾的情況。發現這些情況後,龍泉驛區公安分局高度重視,迅速開展了詢問當事人、收集固定相關證據材料等調查工作。2月7日,龍泉驛區公安分局洪河派出所接到吳某某報案,稱其人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正常生活被嚴重干擾,派出所當即受理;2月10日,洪河派出所接到何某某報案,稱其個人隱私被他人泄露,正常生活被嚴重干擾,派出所當即受理。

柯基被摔死後續:摔狗女子與狗主人都被拘留 第2張

接到報案後,龍泉驛區公安分局立即根據前期調查掌握的證據情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更大範圍內開展了大量調查取證工作,先後提取覈查報案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搜索固定相關網絡電子證據,輾轉多地核查相關信息,收集固定有關方面證據。經過長時間的大量的調查取證工作,公安機關查明,何某某(女,35歲,成都市錦江區人)於1月11日通過微信向吳某某發送威脅、恐嚇信息,威脅吳某某人身安全,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公安機關於3月27日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吳某某(女,21歲,四川省南部縣人)於1月10日通過微博散佈何某某手機號碼等隱私,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之規定,公安機關於3月27日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同時,在調查過程中,公安機關還查明,李某(男,26歲,四川省營山縣人)通過微博散佈何某某手機號碼等隱私,劉某(女,28歲,成都市青羊區人)偷拍何某某就醫個人檔案信息等隱私並散佈,丁某(女,27歲,重慶市萬州區人)通過微博散佈何某某身份證件信息及家庭情況等信息,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之規定,公安機關於3月27日依法對三人分別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遇事找法纔是正道:雙方因柯基犬歸還問題產生糾紛,選擇網絡暴力卻害人害己

記者瞭解到,涉案的違法行爲人何某某與吳某某正是今年1月份網上出現的“1.11”柯基犬事件中的當事雙方。

柯基被摔死後續:摔狗女子與狗主人都被拘留 第3張

據公安機關調查,2017年12月23日,吳某某所養柯基犬在小區走失後,先被該小區一位業主發現並交由小區門衛保管,後被同住該小區的業主史某某收留。史某某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轉養該犬的信息,後何某某於看見該信息後於當日將該犬領回家。之後,吳某某通過查找得知該柯基犬在何某某家中,聯繫何某某要求歸還,但何某某拒不歸還,雙方產生糾紛。1月11日上午,吳某某等人到達何某某住處索要犬隻時,何某某拒不開門,吳某某隨即撥打110報警,洪河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在民警亮明身份後,何某某將門打開,經查找未在何某某家中發現柯基犬。隨後,吳某某等人下樓繼續查找,在該樓背後發現柯基犬躺在地面,後該柯基犬死亡。

洪河派出所立即開展了調查工作,將雙方帶至派出所進行詢問了解詳細情況。經調查,何某某因前期就柯基犬歸還問題與吳某某產生了糾紛,其本人手機收到大量騷擾電話,在吳某某等人上門後,爲了不歸還柯基犬,其用毛巾、秋衣、圍巾等物打結成繩,試圖通過該繩索將柯基犬放到樓下,下放過程中繩結鬆動,柯基犬落在地面,後柯基犬死亡。

根據調查掌握的情況,何某某將他人遺失的柯基犬佔爲己有,拒不歸還,屬於侵佔行爲。公安機關及時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此事依法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積極爲當事雙方搭建了溝通協商平臺,推動事件解決。同時,對該事件中雙方出現的涉嫌違法的行爲,公安機關同步開展了調查,在取得大量詳實充分的證據後,於3月27日辦結案件並依法對相關違法行爲人作出了處理。

警方鄭重提醒: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網民一言一行不能逾越法律底線,共同維護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記者瞭解到,今年初,公安部在全國公安機關部署開展爲期一年的“淨網2018”專項行動,嚴查嚴打網絡違法犯罪活動,努力爲網民營造一個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事件回顧:

2017年12月23日,21歲南充女孩小吳的愛犬萊恩遺失,經多方打聽得知,萊恩被人撿到後輾轉到何某手裏。兩人通過微信交涉長達十多天,何某反覆向小吳索要酬金,並恐嚇小吳弄死小狗。

2018年1月11日,小吳向封面新聞記者講述了事情經過,記者陪同小吳前往何某住處要狗。何某拒絕開門,在110民警到達現場後,屋內沒有萊恩的身影。記者和小吳在何某住處樓下發現了奄奄一息的萊恩,經搶救萊恩不幸身亡

2018年1月12日凌晨,摔狗一事經報道後引發全國強烈關注。何某現身,在派出所哭着當面向小吳道歉,請求得到原諒。

12日中午,小吳找到律師,表示願意走司法程序,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12日晚,封面新聞獨家對話何某,何某首次面對媒體獨家向小吳和網友道歉,稱不是故意摔死小狗,是試圖從樓上把小狗放下去,意外摔死。表示“願意和小吳好好談,誠心誠意解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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