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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年11次手術後將截肢 家屬指醫院篡改病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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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年11次手術後將截肢 家屬指醫院篡改病歷

熊波和熊波的媽媽

「患者家屬講述」

昨晚8時許,記者在湖北大學校園內見到熊波的姑媽熊美安。她告訴記者,去年6月8日,熊波工作時腿被重物砸傷,老闆將他送到武漢市普愛醫院治療。醫生稱,熊波的腿嚴重骨折,可能要截肢。住院約10天后,醫生表示,熊波的腿不必截肢,治療費用需要十六七萬元。

熊波共在普愛醫院住了11個月院,動了11次手術。住院期間,醫生一直告訴家屬,熊波的病情在好轉。但是,去年7月,動了5次手術後,熊波的傷口發生大面積潰爛。家屬拿着熊波在普愛醫院拍的片子,諮詢同濟、協和和中南醫院的專家,三家醫院的醫生答覆,熊波可能是骨髓炎,積極治療還有希望。可是,熊波的主治醫生卻堅稱是“骨感染”。

到今年三四月份,熊波所在公司已花了40萬元醫療費。在熊波家人多次要求下,主治任醫生表示,熊波的腿留着不過是一個支撐點,以後可能影響身體的各個部位。爲了給熊波保命,家人勸其進行截肢。但熊波難以接受。

家屬經過商量,在未在普愛醫院辦理出院手續的情況下,將熊波轉院治療。後因醫院要求截肢,熊波不同意,已返家。

熊美安向記者出示了兩份同爲8月7日階段小結的複印件(稱爲A份和B份),病歷號都是一樣,但內容有一些出入:門診診斷和目前診斷這兩欄,B份比A份多了一句“右膝毀損傷”;在入院情況一欄,A份寫着“膕窩處約2釐米的創口”等內容,B份卻寫着“膕窩處約5釐米的創口”等內容。

熊美安解釋,A份階段小結是她去年10月複印的原始醫療記錄,B份則是今年三四月份,出現在熊波醫療檔案中的“新”記錄。

「院方迴應」

記者就此採訪武漢普愛醫院,院方表示,將於今日在醫院的官方微博對此事作出迴應。出於對黨報的信任,昨晚11時,院方提前給本報提交回應的有關書面材料。

院方稱,熊波於去年6月8日因4噸重物墜落砸傷右膝關節及小腿,到武漢某醫院就診,醫生要求截肢,但患者及家屬強烈要求保住肢體,遂即來普愛求診。患者來院時右下肢嚴重畸形、大量出血,肢體不能活動已經超過3小時。醫生建議截肢治療,患者本人、家屬及患者單位要求“有一線希望也要保住肢體”,醫生遂進行了保肢手術。

手術前,醫生已向患者家屬及患者單位講明患者因受傷導致膝關節毀損嚴重,手術效果不確定、估計手術後肢體功能不佳,另外費用較高、治療週期較長。患者家屬及廠方同意手術並在手術協議書上簽字。因此,事實並不是網帖上說的“骨折”。

關於熊波進行了11次手術的問題,院方表示,熊波由於血管損傷加之重物壓砸傷,小腿內後側肌肉大面積壞死,同時伴有感染。爲最大程度的保留殘留存活組織,除入院時行血管移植、單邊外固定+筋膜切開減壓手術,中間一次行刃厚皮片植皮術,最後行骨感染骨塊搬移術,骨感染病竈刮除術4次手術外,其餘7次手術均爲清創術。

院方表示,曾於今年4月17日組織專家組對該患者進行會診,認爲患者生命體徵穩定,肢體血運良好,且保存部分功能,無需截肢。當時感染尚未完全控制,仍需繼續治療。雙方商定2012年4月19日早8點組織專家向家屬介紹病情,但患者家屬不予理睬,極不配合導致溝通無法進行。

關於篡改病歷問題,院方稱:患者所指在病歷“門診診斷”和“目前診斷”兩欄分別添加“右膝蓋毀損傷”的病歷書寫時間,將“約2釐米的創口”改成“約5釐米的創口”,是患者家屬未與醫院發生糾紛時。這屬於醫生對患者診治過程中進行的正常修正診斷;病牀號由“18號”變成“22號”的問題,是由於患者轉牀;病歷中出現多個年齡版本,是患者入院時其家屬與患者單位要求醫院把患者年齡改成成年人。

「記者感言」

醫生和患者,應該是共同對抗病痛的戰友。出於信任,熊波選擇了普愛醫院,希望能保住自己的腿;採訪中,普愛醫院負責人也表示,爲了這個年輕人的健康,醫院付出了最大的努力。從信任到不信任,其中自有波折。我們希望,雙方能以更坦誠的心態,和諧溝通,使熊波身體得到最大程度地恢復。17歲的小夥子,未來的路還很長。醫患和諧構建,也是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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