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養生新聞 > 醫界要聞 > 國務院:環境污染治理鼓勵委託給第三方

國務院:環境污染治理鼓勵委託給第三方

來源:養生百科館    閱讀: 949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1月14日,國務院發佈《關於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意見》提出,治理環境污染鼓勵採用第三方治理方法。到2020年,環境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重點領域第三方治理要取得顯著進展,污染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明顯提高,社會資本進入污染治理市場的活力進一步激發。

國務院:環境污染治理鼓勵委託給第三方

《意見》指出,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指排污者通過繳納或按合同約定支付費用,委託環境服務公司進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這一模式要堅持排污者付費,堅持市場化運作,堅持政府引導推動。根據污染物種類、數量和濃度,由排污者承擔治理費用,受委託的第三方治理企業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專業化治理。推進環境公用設施投資運營市場化,推動環境公用設施管理向獨立覈算、自主經營的企業化模式轉變,實行投資、建設、運營和監管分開,形成權責明確、制約有效、管理專業的市場化運行機制。保障公共環境權益,統籌好公益性和經營性的關係,對項目經營者處置相關的特許經營權、土地使用權、設施和企業股權等資產及其權益作出限制性約定,不得隨意轉讓,並建立退出機制。

《意見》要求,培育企業污染治理新模式,在工業園區等工業集聚區,引入環境服務公司,對園區企業污染進行集中式、專業化治理,在電力、鋼鐵等行業和中小企業,鼓勵推行環境績效合同服務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探索實施限期第三方治理,選擇若干有條件地區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行業,對因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或總量控制要求,被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且拒不自行治理污染的企業,列出企業清單向社會公佈,督促相關企業在規定期限內委託環境服務公司進行污染治理。

今日頭條
常見疾病
醫界要聞
健康科普
醫療資訊
曝光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