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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年6月1日起“帶蓋”公共場所全面禁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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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6月1日起,北京市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室內區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菸,禁菸場所吸菸最高可罰200元。昨日,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北京市控制吸菸條例》。

北京明年6月1日起“帶蓋”公共場所全面禁菸

與《條例》修改稿變化最大的是,最終通過的《條例》將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的室內區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全部納入禁止吸菸範圍。也就是說,所有“帶頂帶蓋”的公共和工作場所都不允許吸菸了。這一條款也符合國際《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精神。

此外,四類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的室外區域也禁止吸菸,包括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兒童福利機構等以未成年人爲主要活動人羣的場所;對社會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體育場、健身場的比賽區和座席區;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

個人違反規定,在禁止吸菸場所或者排隊等候隊伍中吸菸的,由市或者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0元罰款;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個人違反規定亂扔菸頭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按照市容環境管理的相關法規予以處罰。

在禁止吸菸場所吸菸不聽勸阻,構成擾亂社會秩序或者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職務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將於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聲音

我們十分高興地看到北京市控煙條例獲得通過,未留任何漏洞和例外。條例實施後,將爲北京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帶來潔淨的空氣,保護人們免受有毒二手菸的致死性危害。在北京市實施控煙條例這項極其重要的工作中,世衛組織將全力提供支持,我們期待着與北京市政府在這項重要工作的下一階段展開合作。

——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施賀德博士

■解讀

飯店不能再設吸菸區

按照《條例》規定,飯店屬於公共場所,室內全面禁菸。所以,條例實施以後,飯店不能再設吸菸區。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與以前的公共場所禁止吸菸規定相比,更明確了禁菸場所管理者的責任,“北京控煙執法力量覆蓋不到每一個吸菸者,但我們可以從場所加強管理,管住餐廳,從而達到禁菸的效果。”

機場吸菸室將取消

根據《條例》二審稿的表述來看,爲賓館、機場隔離候機區留出了設置吸菸室的“活口”,但昨日表決通過的《條例》中,並沒有採納二審稿中對這部分的修改,而維持了室內禁菸“一刀切”。這也就意味着,首都機場的於2011年“復吸”的室內吸菸室又將面臨關閉。

2011年6月,首都機場關閉了3座航站樓內的所有36個吸菸室,並在航站樓內張貼明顯的禁菸標誌、放置禁菸宣傳品、播放禁菸廣告,成爲國內首個實行全面禁菸的國際大型機場。但在實施不到半年以後,部分室內吸菸室悄然恢復。機場方面解釋稱,是應旅客要求,並且根據北京市控煙相關規定,機場可以設置吸菸區。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距離《條例》實施還有一段時間,對於機場等現存吸菸室的場所,這正好是一個整改的緩衝期,希望這些場所在《條例》正式實施前做好改造工作,該取消時還是要取消。

學校周邊百米內禁售煙

《條例》規定,禁止菸草製品銷售者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製品;違規者可由菸草專賣部門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同時,禁止在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及其周邊100米內銷售菸草製品;禁止通過自動售貨機或者移動通信、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非法銷售菸草製品。

■焦點

單位“一把手”負責落實控煙

一些老百姓懷疑,北京菸民超過400萬,其中不乏領導幹部,如果他們帶頭不遵守,怎麼辦?

事實上,餐廳和政府辦公樓是吸菸最嚴重和治理難度最大的場所之一。2010年中國疾控中心發佈的《全球成人煙草調查——中國部分》報告顯示,餐廳二手菸暴露率最高達88.5%,政府辦公樓暴露率達58.4%。

對於政府部門而言,《條例》規定,禁菸的責任直接落實到各單位的“一把手”。和之前的規定相比,遵守禁菸條例不再光靠“自覺自願”,各個單位的法人或主要負責人將成爲《條例》在本單位落實的第一責任人。

而到了餐廳酒店,也不僅僅是掛一個禁止吸菸的牌子那麼簡單。《條例》規定,場所的經營者和管理者是第一責任人,除了要建立禁止制度、宣傳教育以外,還需要在禁止吸菸場所設置明顯的“禁止吸菸”標誌和舉報投訴電話號碼標識。同時,不得在禁止吸菸場所提供煙具和附有菸草廣告的物品。此外,還需要開展禁止吸菸檢查工作,製作並留存相關記錄。據新華社電

發現違規吸菸可勸阻舉報

中國現有吸菸人數超過3億,佔世界吸菸總人數的近30%,約有7.4億非吸菸者遭受二手菸暴露,吸菸的加上被動吸“二手菸”的超過10億人。因此,在禁菸的過程中,老百姓可以做什麼?

《條例》爲勸阻違規抽菸的熱心人提供了法律保護。《條例》明確規定,個人發現公共場所有違規吸菸的,有權利勸阻吸菸者停止吸菸;抽菸者不聽,可以要求該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勸阻吸菸者停止吸菸;管理者也管不了,還可以直接向衛生行政部門投訴舉報。

而如果吸菸者不聽勸阻,可被執法部門處以最高200元的罰款,如果拒交罰款,構成擾亂社會秩序或者阻礙執法的,由公安部門處罰,構成違法的,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場所經營者和管理者沒有進行勸阻,最高可以被主管部門處以每次1萬元的罰款。

如果你發現有銷售者違規在互聯網銷售菸草製品,如果舉報屬實,工商和衛生監管部門最高將對菸草銷售者處以20萬元罰款。

■追問

室外禁菸區域爲何收窄?

表決通過的《條例》中,四類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的室外區域也禁止吸菸。記者發現,它要嚴於國際公約,但與《條例》二審稿中該條款相比,少了高校、各類醫療機構、公園和遊樂園等三類。

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小娟介紹,刪除這三類是從三方面考慮,一是要和控煙的國際公約保持匹配,二是考慮到這些場所的特殊性,三是考慮到可行性。這部分內容在徵求意見中各方爭議也很大,“我們在立法的時候要考慮循序漸進,也要考慮立法的可行性,禁菸一步到位不現實。”

最高罰200低於“國版”?

李小娟表示,北京的控煙條例先於國家版的《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送審稿)》發佈,對個人在禁止吸菸區域吸菸罰款多少的問題,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也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過溝通。北京的控煙條例規定,個人違規吸菸最高可罰200元,這個數額也是充分考慮執法的可行性而確定。

“如果罰款200元能好好執行下來,就能起到效果。”李小娟說,“國版控煙條例(送審稿)”中對違規吸菸的處罰最高額擬定500元,該條例通過時如果沒有對這項改動,高於北京的罰款,那麼北京將執行上位法的罰款額度。

公安城管如何介入執法?

李小娟介紹,《條例》規定,針對不聽勸的吸菸者,構成違反治安等其他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甚至追究刑事責任。這是與控煙執法相銜接的,但不能說公安、城管直接按照《條例》去執法。一般是指吸菸者不聽衛生計生部門執法管理,還涉嫌擾亂秩序甚至有抗法情節,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安機關就會依法介入。

李小娟說,在《條例》徵求意見過程中,也有委員提出可以由公安部門直接參與到控煙管理中,這樣力度比較大。但由於公安部門警力和職責範圍所限等因素,最終沒有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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