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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離婚三年驚聞女兒非親生 向前妻索賠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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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因感情破裂,家住漢口航空路的劉健(化名)與郭娟(化名)協議離婚。當時,劉健忍痛將兩歲多的女兒樂樂讓給前妻,並淨身出戶。

男子離婚三年驚聞女兒非親生 向前妻索賠35萬元

3年過去,當劉健走出陰影,打算組建新家,卻意外得知自己視爲掌上明珠的女兒,竟非自己親生。昨日,氣憤難平的劉健將起訴書遞交到武昌區法院,要求與郭娟重新分割財產,並索要30萬元的精神損失費和5萬元的撫養費。

妻子出軌15年愛情一朝走到盡頭

“離婚時,我曾經難過到想死。”昨日,劉健憤懣地對記者說。1997年,他認識了前妻郭娟,開始戀愛。2005年年底,郭娟懷孕,不久兩人在漢結婚。劉健告訴記者,他當時非常愛妻子,將所有的工作收入交給她支配,自己每天只拿10元錢生活費。女兒樂樂更被他視爲掌上明珠,“我特別疼她,看到什麼好的玩具都會買給她。”

劉健的工作需要經常出差,他與郭娟的感情也開始出現異樣,朋友間也出現了閒言閒語。“我一直信任她。直到有一次,我發現她手機裏給一個男性朋友發了幾百條曖昧短信,甚至還有半裸照片,才清醒過來。”

2009年,劉健與郭娟協議離婚。“我很愛女兒,但考慮到她不到3歲,只有把她讓給前妻。”同時,劉健將家中一套房產也留給前妻和女兒,幾乎是淨身出戶。“我當時非常難過,一度幻想自己事業有成了回來與她復婚。”劉健苦笑着說。

晴天霹靂離婚3年後得知女兒非親生

剛離婚時,劉健不敢告訴身邊的親戚朋友,還經常去看樂樂。“可郭娟的態度卻很敵對,近兩年,她沒有讓我見過一次樂樂,甚至將我的手機號碼設爲黑名單。”劉健說。

“本來我已不再恨她了,”劉健說:“我只想忘記這件事情。”他聽聞,郭娟與那位異性朋友已同居,該男子爲了郭娟也已離婚,兩人將組建新的家庭。同時,劉健也打算再婚。

但命運卻再次捉弄了他。今年6月,郭娟男友的前妻突然找到他,並告訴他:郭娟剛帶着女兒做了親子鑑定,樂樂的親生父親正是郭娟的現男友,而並非劉健!

這對劉健來說無異於晴天霹靂:“我真的覺得很憋屈,自己被騙了6年。我覺得,她是在利用我對女兒的愛,來得到我的錢。”

他打電話向郭娟詢問該事,郭娟並沒否認,並表示願意配合劉健將女兒從其戶口中除名。

怒火難平索賠35萬並要求重分財產

劉健說,這幾個月來,內心怒火難平。他希望通過法律手段,讓郭娟得到懲罰。

昨日,劉健向武昌區法院遞交起訴書,要求3年前與郭娟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條款無效,並重新分配財產。同時向郭娟索要30萬元精神損失費以及5萬元撫養費。“以前,我爲了女兒能過上更好的生活,什麼都讓着她。可這根本不是我的女兒,我憑什麼爲她付出這麼多?”

劉健的律師認爲,郭娟的行爲是不道德的,違反了法律,應依法接受法律處罰。郭娟隱瞞事實通過離婚分割原告的財產,侵犯了原告的財產權,顯屬違法,所侵佔財產應予歸還。

昨日,記者聯繫了郭娟,郭娟也並未否認,只是表示高達30萬的索賠是“獅子大開口”,讓她難以接受。隨後,她拒絕談及更多跟案情有關的事。

劉健則認爲,30萬元對於他這些年的付出來說,根本不算多,“即便再多錢,都比不上她給我的傷害。”(袁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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