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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住院50天死亡 母親奔波三年領55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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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將患有精神病的兒子送醫院治療,誰知僅50天后,卻被告知兒子因病死亡。爲討回公道,三年來陳女士四處奔波,最終法院判決醫院賠償陳女士損失,然而雙方又因先付賠償款還是先處理屍體產生糾紛。最終在昌平法院法官的協調下,陳女士將陳屍三年的兒子安葬,並拿到賠償金。

精神病人住院50天死亡 母親奔波三年領55萬賠償

住院僅50天死亡

王立強20多年前患上精神病,一直與父母同住。陳女士老伴去世後,已經七旬的陳女士勉爲其難地獨自照顧兒子,但王立強的病情卻一天天加重。2009年2月9日,王立強被某醫院診斷爲“偏執型精神分裂症”,遂被安排住院進行抗精神病治療。

誰知剛住院一週,王立強又被診斷爲“繼發性肺結核”,轉入精四科進行抗癆治療。讓陳女士感覺猶如晴天霹靂的是,3月31日,她被告知王立強因“急性重症肝炎”搶救無效死亡,此時距兒子入院僅過去50天。

“好好的一個大活人送進醫院,怎麼幾天就沒了呢?”當年9月,陳女士將醫院告上昌平法院,但鑑定機構以材料不足爲由決定終止死因鑑定程序,訴訟不了了之。

2010年11月,陳女士再次申請司法鑑定,並終於在一年後等來鑑定結果:該醫院在對王立強診療過程中,診斷繼發性肺結核及實施抗結核方案依據不足;未進行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存在醫療過失。今年1月5日,昌平法院判決醫院賠償陳女士一家住院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55萬餘元。

奔波三年領到賠償

三年來,陳女士四處奔波爲兒子討公道,王立強的屍體則一直停放在醫院冰櫃內。就在判決執行過程中,醫院和陳女士之間又產生爭議。醫院提出,家屬須先處理屍體,否則不給予賠償,陳女士則咽不下這口氣:“我好好的兒子住院沒幾天就死了,司法鑑定結論也說醫院方面存在過錯,他們居然還以這種態度提條件!”陳女士提出,只有拿到錢後纔會取回兒子的屍體,雙方也因此陷入僵持。

爲了儘快拿到賠償款,陳女士向昌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最終,經過執行法官一個多月分別做工作,醫院和陳女士決定各讓一步:醫院先賠償十萬元,讓陳女士一家爲王立強安排下葬,待屍體處理完之後,醫院再將剩餘賠償額一次性支付給陳女士一家。

很快,陳女士拿到十萬元的喪葬費,爲兒子辦了葬禮。4月9日下午,昌平法院執行庭的法官又親自去銀行爲陳女士辦理了其餘45萬元的轉賬手續。至此,在奔波三年後,陳女士終於領到全部賠償金。“兒子,媽總算是對你有了個交代。”拿着存有賠償金的銀行卡,陳女士淚流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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