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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內植入醫療器械不明 女子術後兩年未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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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手術治療多年的腰椎間盤突出病,然而3個半小時的手術不但沒有解除病痛,反而讓她更加“痛不欲生”:原本還能操持普通家務的胡女士,在醫院病牀上一躺就是將近兩年。

體內植入醫療器械不明 女子術後兩年未出院

胡女士的丈夫曠先生說,這是因爲醫院給妻子體內植入的“椎間融合器”是走私貨;官方的說法是“體內植入物來歷不明”。

更要命的是,因爲植入物“來歷不明”無從取出,本有希望重新治療的修復手術也無從進行。

昨日,躺在湖北省中山醫院病牀上,59歲的胡女士眼淚汪汪:“我還會有站起來的一天嗎?”

椎間盤突出術後近兩年未出院

2013年4月,胡女士在某網站上看到省中山醫院的廣告:“華中地區首家中美國際骨科治療中心”,“國際領先的治療腰椎間盤突出技術”,“美籍教授主刀”……於是,胡女士住進了這家醫院。當月19日,她被推進手術室。手術從上午10時30分開始,下午2時結束。爲胡女士主刀的正是廣告中所說的美籍教授袁先生。

手術中,胡女士左側腰部被植入一種叫做“椎間融合器”的醫療器械。它在椎間盤被摘除後能起到正常椎間盤的作用。

術後5天,胡女士不僅不能下牀行走,反而疼痛加劇。她說,近兩年來,她不能久坐,不能久站,不能彎腰,更不能行走,睡覺只能向右側臥。

自從住院後,胡女士再也沒有出過院。曠先生查看病歷發現,病歷中按規定應該貼上植入物關鍵信息的產品名稱和條形碼都沒有,貼上去的都是一些植入物輔助材料信息,於是投訴到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省工商局。

植入體內產品來源不明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接到投訴後,責成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立案調查。調查人員發現,省中山醫院在胡女士手術中未記錄相關產品的廠家及品牌,且未留存手術中所使用的椎間融合器包裝、標籤標識,導致無法確定植入的椎間融合器品名、規格型號、批號等信息,造成產品信息無法追溯。

省中山醫院辯稱,該產品是從武漢一家醫療器械公司採購,並提供了驗收單和採購發票。但調查人員經多方覈實,這些證據系虛假證明。

2014年6月,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省中山醫院在胡女士體內植入的椎間融合器爲來源不明的醫療器械,處以罰沒款33.6萬元。2014年1月,礄口區工商局認定省中山醫院在網站發佈的醫療廣告違反了《廣告法》,處以5000元罰款。

再次治療陷困局

爲了治好妻子的病,曠先生遍訪武漢各大醫院。多家醫院專家均認爲,胡女士的病可以治療,並開具了住院證。但他們均表示,手術的前提是必須搞清楚植入胡女士體內椎間融合器的基本信息,以便手術中將其取出。否則,修復手術無法進行。

1年多來,曠先生多次向省中山醫院討要椎間融合器相關資料,但至今沒有得到。

省中山醫院原黨委書記司仁遠近日接受採訪時說,醫院也在查找這些資料,但目前毫無進展。

他說,當時爲胡女士做手術時,是醫院前負責人負責這件事,採購的產品沒有經過醫院“正常流程”。經過醫院瞭解,這個產品是從上海一家公司採購的。醫院又專程派人到這家公司瞭解情況。這家公司雖然提供了產品相關信息,但缺少產品的出貨單和寄貨憑證,醫院多次向這家公司索要都無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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