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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臺辦主任否認猥褻女下屬 雙方各執一詞無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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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條關於“溫州市臺辦主任李月祥猥褻女下屬”的微博在網絡上多次轉載。該微博稱,去年8月,在中巴車上,李月祥當着車上臺灣記者的面,對陳玲(化名)又親又抱,並在其身上亂摸。今年6月中旬,陳玲向事發地公安機關——溫州市泰順縣公安局報案。對於事件真相,昨日,當事人雙方各執一詞。

溫州臺辦主任否認猥褻女下屬 雙方各執一詞無證據

臺辦主任自稱被造謠

李月祥曾歷任市政府駐杭辦主任、副祕書長等職。去年7月,李月祥來到溫州市臺辦任職。

對於微博內容,李月祥表示“憤怒到了極點”。他說,網上的東西全是造謠,他正考慮用法律的手段維權。

李月祥說,按照網上的說法,去年8月,當時自己來臺辦履新不到一個月,“一個稍微有點頭腦的領導,會當着這麼多人,犯這種低級錯誤嗎?按照網上的說法,現場有許多人,那麼找證據不應是難事,可他們手裏有什麼證據嗎?”

李月祥說,今年春節時,陳玲在網上發帖,攻擊單位另一位女同志的生活作風問題。這件事在單位造成不好的影響,單位正準備處理她。所以她就亂咬一通,想把水搞渾。“有什麼證據,我期望對方能對外公佈。”

女子堅稱遭猥褻屬實

陳玲是溫州市臺辦的一位公務員。她說,微博不是自己發的,是一位在北京的朋友發的。微博上的內容基本屬實。喝完酒的李月祥對自己“突然襲擊,令人猝不及防”。

陳玲說,近半年來,李月祥一直對她打擊報復。因爲自己在網上發帖,說了一些人的事,李月祥懷恨在心。“微博上說李月祥當衆叫我下跪,這一點與事實有出入。當時在李的辦公室,他叫我給另一個女同事下跪道歉,被我拒絕。”

陳玲報案後,泰順縣公安局做出書面決定,認爲“證據不足,犯罪事實不成立”。目前,陳玲的代理律師張仁已向泰順縣公安局提出複議申請。

溫州紀委已介入調查

昨日,溫州市紀委表示,他們已經關注到微博的內容,正在展開調查。

據陳玲的代理律師張仁介紹,他們手裏還有能證明事件真相的證據。當記者希望他能出示這些證據時,張仁表示,目前還不方便,但很快就會公開。

據陳玲介紹,事發時李月祥與自己正在參加一次大型採訪活動的宴會,陳玲還出示了一份當時出席宴會的人員名單。但陳玲也擔心這些人“可能由於某種壓力,不願說”。

記者聯繫了兩位出席宴會的臺灣記者,他們表示“時間過去太久,記不清了”。(龍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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