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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27歲當養母28歲當後媽 如何教育三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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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27歲當養母28歲當後媽 如何教育三個孩子

昨日,47歲的鮮華與丈夫石蓮忠早早起牀去菜場買菜,他們家要吃團年飯。對於一般家庭來說,團年飯只是家庭成員的團聚,但是對花姐一家來說具有不一般的意義。

一家6個人

鮮華一家6人,分別是她和丈夫石蓮忠、26歲的大兒子石方麟和媳婦熊瑩、19歲的二兒子鮮科、18歲的三兒子石鮮。

兒子們都叫鮮華媽媽,但對每個孩子來說,媽媽的意義不一樣。鮮華是大兒子後媽,大兒媳婦的婆子媽,二兒子的養媽,三兒子的親媽。對於47歲的鮮華來說,她已經當了4個媽。

27歲當養母

把時針撥回到1997年,那時的鮮華27歲,年輕、貌美,在南岸區南坪開了一家茶館。當年10月,鮮華從茶館下班,回家路上遇見一個懷裏抱着嬰兒的女子。女子攔下她說:“姐姐,能不能幫我抱下娃兒,我急着去上個廁所,一會就回來,麻煩你了。”年輕的鮮華沒有多想,接下了娃。

等了20多分鐘沒見女子回來,懷裏的嬰兒也開始哭泣起來,鮮華有點着急了,抱着娃兒四處尋找上廁所的女子,卻毫無蹤跡。又等了一陣,鮮華反應過來,或許遇到了棄嬰。

天色漸晚,年輕的鮮華有點手足無措,只能先把孩子抱回家。一進家門,鮮華的父母看見女兒抱回一個嬰兒,也大吃一驚。得知情況後,全家人只能先給孩子喂些奶粉哄睡覺。

鮮華說:“爸爸一夜未睡,第二天一早對我說:這娃我們就養了吧。”

“我也未料到,爸爸會做這樣的決定。他是覺得這個娃乖,既然進了我們家的門,就是鮮家的人。如果再把娃送出去,可能會受很多苦。”鮮華對重慶晚報記者說,“當天我們就去了民政部門辦了領養手續,給孩子取名鮮科。”

就這樣,單身、年輕、貌美的鮮華早早當起了媽。

鮮華父親7年前去世。“爸爸在世時候,對鮮科非常好,當成自己的孫子一樣養。”鮮華說。

28歲當後媽

花姐和丈夫石蓮忠

1997年冬天,鮮華遇到了石蓮忠。

石蓮忠,1963年出生,重慶人,在一家單位的伙食團做管理,此前是一家著名大酒店的大廚。與石蓮忠認識時,他已經與前妻離婚,獨自撫養7歲兒子石方麟。

“我們在一起耍了半年朋友,突然有一天,潮哥(鮮華對丈夫的愛稱)跟我求婚了。我本來覺得,我是一個未婚媽媽,潮哥只是跟我耍,沒想到居然跟我求婚了。你曉得,在那個時代,單身媽媽在社會上的壓力還是很大的。”鮮華說。

“我是真的喜歡花姐(石蓮忠對妻子的愛稱)。那時候我啥都沒得,又是離了婚的。她對一個領養的孩子都那麼好,我是覺得這樣的女人真的好。”潮哥一邊笑一邊說。

第二年,兩個都有孩子的人結了婚,28歲的鮮華當了後媽。

29歲當親媽

愛情變成了婚姻,現實問題接踵而至,兩口子面臨的最大問題是掙錢。令人意外的是,結婚半年後,鮮華懷孕了。

這時,家中已有7歲的石方麟、1歲的鮮科兩個兒子,肚子裏又懷一個,壓力不可謂不大。再想到幾個孩子以後的教育、養育等花銷,更是一件頭痛事。

爲了賺錢養孩子,兩口子合計,拿出所有積蓄再借7000元,買了一輛奧拓車跑運輸。白天兩人上班,晚上輪流開車,一跑就是一年。

“從當初跑運輸,到後來開傢俱店、開賓館、開茶樓、開洗車場,一直到現在開私房菜館,目的都是爲了把3個孩子養育長大。”鮮華說,“現在開的這傢俬房菜館,應該是我們這輩子最後一次創業了。”

鮮華所說的私房菜館位於南濱路武夷濱江小區,去年10月開業,約200平方米的房子隔成廚房、餐廳、茶室,裝修頗有民族風,每個擺飾都十分講究,可見男女主人用心。“我們做的不是菜,是兩口子的情懷。2011年到2014年,我們免費請朋友吃了3年,每天多的時候十幾個人,少的時候七八個人。後來,我們想讓更多的朋友嚐嚐我的手藝,於是開了餐館。”潮哥說。

重慶晚報記者打聽到,餐館每天只開一桌,週末、寒暑假休息,在吃貨圈裏名氣不小。潮哥說,現在排期已經到了4月份。

44歲當婆子媽

3年前,大兒子石方麟結婚了,鮮華當上了婆子媽。

石方麟告訴重慶晚報記者,他和妻子開了一家淘寶店,最開始虧得一塌糊塗,回家找媽媽借錢,媽媽要他們寫欠條。“起初,妻子覺得很不理解,覺得媽媽對我們太摳門,後來才意識到媽媽的良苦用心。是的,媽媽從小就教育我們要奮鬥,要靠自己,失敗了就要站起來,從頭再來。我爲我有這樣的母親感到驕傲。”

“3個兒子不斷催促我們進步”

“現在大兒子結婚了,二兒子讀大學了,小兒子讀高中了,我們也該做做自己喜歡的事了。”潮哥說。

“從1997年到2017年,剛好20年。這20年,可以說是3個兒子不斷催促我們進步。”鮮華說。

鮮華好朋友瞿女士對重慶晚報記者說:“這兩口子不差錢,他們的每一分錢都是辛苦掙的。他們教育兒子的方式,也是任何事情靠自己,3個兒子一視同仁,每年寒暑假必須回家打工。”

鮮華笑着說:“我希望兒子以後都靠自己。小兒子校服100多元,他懂得節約,買的學長二手貨。我從來不買奢侈品,不是買不起,是我覺得再有錢都要知道節約。”

聽到重慶晚報記者採訪父母,二兒子鮮科打來電話說:“我正在江北區一家商場打工賺生活費,一天120元,另外有提成。有媽媽,是我這輩子最幸運的事。我成年了,就該自己養活自己,雖然經常打工到凌晨一兩點纔回家,但是我覺得,每一分錢都是我自己掙的,我覺得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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