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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撤梯事件始末 死者母親:不怨老闆 不想看到他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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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周自雄手中的繩子沒了重量。他鬆開繩子,趴在樓頂朝下看。歐湘斌頭朝下,正下落至與一樓玻璃窗平行處,“啊”地一聲,摔在正對門的水泥地上,揚起一層灰。

城管撤梯事件始末 死者母親:不怨老闆 不想看到他坐牢

2018年1月31日晚9時,鄭州的氣溫低至零下2度,“湘新圖文廣告”老闆劉勤重獲自由。

從公安局回到家,他換上妻子歐聰豔新買的紅色羽絨服和橘黃色皮鞋,將舊衣服丟進垃圾桶,從火盆上大步跨了過去。“去去晦氣。”他的臉僵着,難掩疲憊。

天前的傍晚,5點50分左右,鄭州航空港區“湘新圖文廣告”店員工歐湘斌正在室外作業。他從一棟二層樓8.8米高的樓頂順着繩索下滑時,不慎墜落,面朝下倒在距文印店50米處,經搶救無效身亡

歐湘斌過世前不到一小時,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綜合執法局的6名城管執法人員來到作業處。他們認爲作業屬違規操作,施工人員必須立刻拆除已安裝的廣告字。拆除未完成前,他們暫扣收走了現場作業使用的三輪車和升降梯。

1月26日,鄭州市公安局稱,“湘新圖文廣告”負責人劉勤違規設置廣告牌並涉嫌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已被刑拘。一時間輿論譁然。直到5天后,劉勤被取保候審。

對於劉勤,墜亡者歐湘斌的家屬選擇了原諒。他們唯一的願望,是爲逝者辦一場體面的喪事。劉勤則想重新開始,平平淡淡過日子。

一念之差,1月23日,晴,氣溫5度至零下4度,有風。

劉勤夫婦和歐湘斌平時都住店裏。那天早晨8點起牀後,爲了給鑫港校車服務有限公司(下稱“鑫港校車”)安裝廣告牌,歐湘斌連續跑了幾家五金店,才找到約10米高的升降梯。老闆娘歐聰豔想着以後或許還能用上,給歐湘斌轉了600元,“買下吧”。

10點,歐湘斌帶着徒弟周自雄將切割機、廣告字、梯子等工具放上三輪車,拖到距文印店約50米的樓房旁。

那是鑫港校車的辦公樓,8.8米高,二層鋼結構。樓里正在裝修,一樓散落着沙石包裝袋,二樓的牆壁粉刷過半。歐湘斌即將安裝的廣告牌位於樓頂天台,彼時,從樓內通往天台的通道尚未打通。

歐湘斌帶着周自雄在樓外架起升降梯,順着梯子爬到樓頂。他們在天台上固定好鐵架,開始安裝“鑫港校車服務有限公司”十個100釐米X90釐米的廣告字。

下午4點多,二人剛裝好4個廣告字,一輛城管執法車停到了樓前的空地上。6名身穿制服的執法人員走下車,衝着樓上喊:“誰讓你們裝的?趕緊拆了。”

劉勤趕到現場協調後,收到了僱主鑫港校車回覆拆除的通知。歐湘斌、周自雄開始從後往前拆除4個裝好的廣告字。剛拆完“車”字一角,切割鐵架用的砂輪片就已全部損壞,工程無法進行。歐湘斌讓劉勤買5個新的砂輪片送來。

傍晚五點多,天色剛開始黯淡,冷風嗖嗖刮在臉上,周自雄不禁打了一個哆嗦。劉勤還沒回來,城管忽然走下在旁等候的執法車,開始撤梯。

“(城管)可能以爲我們故意拖延時間。我在上面喊了好幾次別把梯子拿走,再等一等。”周自雄聽到歐湘斌罵了一句家鄉話,大致意思是“這些王八蛋,這讓我們怎麼下去?”一名城管態度強硬,“沒拆完就別想下來。”

事後,劉勤憶起一名城管留了電話,告訴他拆完後再通知執法人員,歸還升降梯。

很快,幾名城管將梯子放在三輪車上,又把三輪車綁在執法車後,拖走了。

待劉勤買回砂輪片,歐湘斌二人加快速度拆字。拆至最後的“鑫”字時,忽然斷電了。切割機的電由一樓插口處拉到頂樓的插線板供電,而樓下室內裝修工人已鎖門離開,從大門進不去。而此時,再去五金店找一架10米高的新梯子買好送來,顯然不現實。

無路可走的情況下,歐湘斌決定從樓外下至二樓窗戶處,然後進屋查看電閘情況。

“這樣下去太危險了吧!”周自雄勸了句。

“沒事。”歐湘斌將直徑2釐米左右的麻花繩系在“鑫”字右側的鐵架上,讓周自雄從這一側拽緊,準備下滑。他帶着白手套,雙手握緊麻花繩,穿着棕色皮鞋的兩腳慢慢下移。周自眼看師父消失在樓頂,他腳抵着凸起的臺階,向後仰坐。

當時,劉勤正側揹着樓和僱主打電話溝通,讓對方催促室內裝修工人把大門的鑰匙送來。期間,他擡頭看到歐湘斌拽着麻繩下落至二樓窗口,腳向窗沿伸去。他勸了一句“別下來”,繼續在電話裏催人。

忽然,周自雄手中的繩子沒了重量。他鬆開繩子,趴在樓頂朝下看。歐湘斌頭朝下,正下落至與一樓玻璃窗平行處,“啊”地一聲,摔在正對門的水泥地上,揚起一層灰。

“斌哥!”周自雄和劉勤同時叫喊。

歐湘斌再沒出聲。

劉勤跑過去,將歐湘斌的身體翻過來。歐湘斌的鼻孔忽然噴出血來,怎麼也止不住。120趕到現場後搶救了近半小時,醫生宣佈歐湘斌搶救無效死亡。

城管撤梯事件始末 死者母親:不怨老闆 不想看到他坐牢 第2張

“不怨劉勤,不想看到他坐牢”

周自雄的記憶裏,那個傍晚特別漫長。

他打完120後,眼淚就下來了,冰涼涼的感覺。

在樓頂待到9點多,周自雄凍得快失去知覺了。不知誰打了119,消防隊員上來搭救,讓他順着雲梯爬下去。

“那時候不敢往下看,腳底無力,每走一步都覺得自己要掉下去了,剛踩到地面差點癱坐在地。”20歲的他,好像突然得了恐高症。

那天之後,周自雄一閉上眼就是師傅墜落的畫面,每晚在黑夜中翻來覆去,到凌晨三四點才能入睡。

徹夜難眠的還有劉勤家人。23日晚,劉勤被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便再沒出來。

24日上午,歐湘斌的三哥趕來處理後事,歐聰豔在沃京大酒店與他見面,兩人面對面坐着哭。

歐湘斌31歲,未婚,是湖南省新化縣爐觀鎮青山鄉口前村人,也是劉勤在“青山中學”同屆的同學。初中三年,他們週末一起爬山,去網吧,相互串門,是別人眼中的“鐵哥們兒”。

歐家是村裏少見的貧困戶。2012年,他的父親因癌症去世。如今,他大哥殘疾,二哥體弱多病,三哥在廣東謀生,65歲的母親還在4畝地裏種水稻。

去年5月初,劉勤夫婦在航空港長途汽車站旁的新店開業,邀請歐湘斌過來幹活,本意是“關係好,相互幫襯一把”。

見到歐湘斌的三哥,歐聰豔不停地道歉。三哥卻安慰她說,別太自責,是城管撤梯在先,這種事誰也不願看到。

在和死者家屬商量解決方案的同時,歐聰豔的手機鈴聲響個不停。新化縣文印商會的領導想發動商會200多成員籌錢爲劉勤打官司,老鄉和親友打電話發微信慰問,律師和媒體記者瞭解事發的情況……

“我老公和歐湘斌的死有直接關係麼?會怎麼處置?有沒有辦法能放他出來?”她謝絕了所有的好意,只是逢人就諮詢。

那兩天,老家的親戚得到消息,陸續來了三撥人,大家也幫着打聽:“爲啥抓劉勤?啥時候能放出來?”沒人說得清。

26日,鄭州市公安局發佈公告,稱已將違規設置廣告牌並涉嫌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湘新圖文廣告“負責人劉勤刑拘。歐聰豔近乎陷入絕望。她急得整夜合不上眼,一口飯也吃不下。

轉機出現在28日。口前村村長鬍生數負責協助死者家屬與劉勤、航空港區城管等方面談判賠償金額的事宜。歐湘斌母親告訴他,不想看到劉勤坐牢,也從沒怨過他,爭取事情早日和平解決。

談判結果很快擬定:“‘湘新圖文廣告’負責人賠償和援助死者家屬共計43萬元,死者家屬自願放棄追究劉勤的民事、刑事責任,並在諒解書上簽字。

諒解書推進了劉勤取保候審的進程。加上青山鄉書記何鵬的擔保,新港派出所於1月28日通知歐聰豔,劉勤一兩天內就能放出來。

聽到這個消息,歐聰豔一夜沒睡,看着窗外的天由黑變亮。

31日上午11點左右,劉家三輛車、十個人守在新港派出所門口,徘徊着,時不時探頭向裏張望,迎接劉勤,直到難得一遇的紅月亮掛上樹梢。

一直很難受,很自責,看守所裏的幾天,劉勤被剃成了光頭。

被取保候審後,他回到弟弟店裏。3歲的小女兒問媽媽,這位朋友是誰?4歲的大女兒盯着他看了半天,和妹妹小聲嘀咕“他長得好像爸爸。”

“我對不起湘斌,是我沒照顧好他。”被人問及此事時,劉勤一開口就道歉。但更多時候,他保持沉默,不願提及當天的任何細節。

歐聰豔卻忘不掉。事發三天前,她接下鑫港校車安裝戶外廣告的活,總價3600元,對方交了1500元押金,稱要鈦金字,安裝時間不限。

去年五一至今,航空港新店開業半年多,周邊並沒有發展起來。機場附近多是空地和平房,住宅和商鋪稀少,路對面還有一家競爭者,生意自然慘淡。

爲了多掙點錢,劉勤夫婦第一次嘗試擴展業務,接手非底鋪門臉的戶外廣告安裝。

根據2017年10月1日實施的《鄭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第三章第十七條規定:設置戶外廣告應當依法辦理行政許可手續。未經行政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戶外廣告。

他們確實疏忽了。劉勤承認,自己知道安裝廣告牌需要審批程序,但沒留意查看僱主的相關資質,“總以爲他肯定有吧,那幾天忙着年底清賬,大意了。”

另一方面,2014年《安全生產法》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而國家安監總局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管理規定》中,將“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等“高處作業”列入了特種作業目錄。

依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8年發佈的國家標準《高處作業分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屬於高處作業。而劉勤對此並不清楚。他聽說歐湘斌做過多年戶外廣告安裝,經驗豐富。

“我們家做文印出身,以往戶外作業的單子我們都拒絕或介紹給別人。”劉勤解釋。唯獨這一次,信任戰勝了疑慮。

事發後,歐聰豔立即通知鑫港校車,對方卻消失無蹤,沒給過任何迴應。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李建偉表示,作爲委託方,它的違規行爲爲違法行爲提供了條件,但與施工工人的死亡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所以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記者查詢企業工商信息,鑫港校車註冊時間是2017年12月29日。地址顯示爲:“鄭州市航空港區新港大道與S102省道交叉口長途汽車站1號樓”,即這棟尚在裝修中的樓房。

而另一責任方——航空港區綜合執法局幾位執法人員,於1月26日通報被免職、停職處理,同時涉嫌玩忽職守移送紀檢監察機關。

城管撤梯事件始末 死者母親:不怨老闆 不想看到他坐牢 第3張

航空港區綜合執法局還在賠償協議書上籤了字,賠償金額70萬元。

2月1日,在航空港區綜合執法局內,港區管委會黨政辦副主任李自強就城管撤梯事件給予最新迴應。他稱,事發時,6名城管執法人員在現場停留40多分鐘後,因還有其他執法任務,便將梯子暫扣帶走,並當場履行了告知還梯的義務。“據我瞭解,之前城管執法時並無此類處置操作,但撤走梯子不是想摔死這個人。退一步說,30歲的人了,也應該有安全意識。”

劉勤沒有就相關責任方的態度和處理結果發聲。他還是那句話,“歐湘斌的死我也有責任,一直很難受,很自責。

“以後我替湘斌好好孝順您”

從看守所出來的當晚,劉家在附近的湖南飯館擺了兩桌酒席,慶祝劉勤被釋放。他說能在過年前出來已經非常開心,對於目前的結果也都能接受,沒有不滿。

“現在最大的心願就是先想辦法找親戚借錢,把賠償還清,然後重新開始,平平淡淡過日子。”他向家人承諾着,妻子欣慰地笑。

2月2日,劉勤也坐上了回家的火車,他趕着親自見一面歐母。“又是內疚,又是感激,更想送湘斌最後一程。”劉勤心裏五味雜陳。

面對歐母時,又該如何開口,他想了半分鐘,憋出一句,“以後我就替湘斌好好孝順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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