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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種藥品進醫保,百姓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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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專家: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於保榮

36種藥品進醫保,百姓說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7年7月宣佈,36種藥品經談判成功正式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範圍。這36種藥品多爲高價剛需藥,談判後的醫保支付標準與2016年平均零售價相比平均降幅達到44%,最高的達到70%,讓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大大減輕,同時也兼顧了醫保基金的負擔能力,贏得了廣泛好評。

醫療保障制度事關百姓幸福感,擴大醫保藥物管理目錄能讓百姓享受到更多實惠。在我國,“看病難、看病貴”“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情況仍然存在,尤其是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嚴重影響了民衆的生活質量。此次調整是醫療保險制度上的進步,但在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方面未來還可三方面入手,進一步惠及民生。第一,目前醫保藥品管理目錄更新較慢,一些剛需藥品進目錄難且慢,造成大病患者負擔過重。第二,一些已經進入醫保目錄的藥物曾是高價原研藥,但現在專利保護期已過,或已有價格相對便宜的同類藥出現,然而該藥品在醫保目錄中的價格仍居高不下。第三,一些輔助用藥雖然臨牀療效不明顯,但由於藥廠推廣力度大,目前仍在普遍使用。

誠然,醫保藥物管理目錄調整涉及醫保制度、醫藥市場監管、藥品生產和銷售企業、醫院和醫生等方方面面,非常複雜。但醫療保障關乎百姓的切身利益,如何保障民衆的家庭財產不因疾病而流失,減少疾病帶來的災難性支出,應該是醫療保障體制需要深入探究的重要課題。社會醫療保險有兩個最基本原則:一是強調籌資的“垂直公平”,即根據收入的邊際效益遞減原則,繳費時收入高的人繳納的保費相對較高,體現各盡所能;二是強調使用時的“水平公平”,即疾病嚴重程度高的患者,使用的資源相對較多,反之疾病嚴重程度低的患者,使用資源少,沒有疾病的患者則不使用醫保資金。

未來的醫保制度完善,可以對患大病的患者實行更有利的政策。大病患者的治療往往需要高科技的治療手段,高科技含量的藥品和材料通常在市場上處於壟斷地位。對於供方壟斷價格,單個醫院或地區的價格談判能力都非常有限。但是,我國有14億人口,是全球最大的消費市場,發揮國家力量談判應該是我們獨有的優勢。我認爲,今後我國在醫保制度完善、管理科學靈活、程序公開透明、關注大病患者、重視醫保資金使用效率等方面,還有更多工作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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