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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感冒被醫院治成腦損傷 專家稱不屬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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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感冒被醫院治成腦損傷 專家稱不屬醫療事故

葉發鑫出事前兩天的留影(南海網記者劉麗萍翻拍)

5月30日上午,一女子爬上三亞市衛生局7樓欲跳樓輕生,後經多方勸解,該女子才被安全解救。

據瞭解,該女子名叫馬金霞,來自樂東,去年6月3日,她兒子葉發鑫因感冒送到了農場一診所治療,醫生診斷爲“支氣管肺炎”,並使用了一種名爲“頭孢曲松納”的藥品,卻導致葉發鑫過敏性休克。後又在多次轉院治療期間產生多種嚴重症狀;今年5月30日,兒子葉發鑫的醫療費用已花去五十多萬元,最終變成缺血缺氧性腦損傷,被鑑定爲一級傷殘,馬金霞不堪重負竟欲輕生。

當天下午,南海網記者獲悉,馬金霞兒子葉發鑫治療“非醫療事故”的鑑定已經生效,王金霞和家屬同意返回樂東縣,請求法律援助,通過司法訴訟維護兒子合法權益。

砸錢爲兒子治病幾經治療竟成過敏性休克

30日11時許,三亞市衛生局樓房周圍聚滿人羣,一女子坐在7樓窗臺上,雙腳伸出窗外,情緒很激動意欲輕生。記者在現場看到,該女子的家屬及相關工作人員正在勸說該女子,民警及消防官兵也在女子蹲坐的窗臺下方佈置救生氣墊。

時間一分分過去,該女子依然不肯聽勸,直到下午2點多,該女子似乎才把衆人的話聽進去,準備從窗臺上下來。情緒平伏後的她告訴記者,她已經42歲,名叫馬金霞,來自海南樂東,在樂東縣樂中農場務工。談起跳樓輕生原因,馬金霞悲憤十分,直言全因兒子病情。治病一年多以來,爲了兒子的病情她及全家人已經花去了52萬元,如今孩子治癒無望,沉重的後續治療費用讓她難以承受。

男孩感冒被醫院治成腦損傷 專家稱不屬醫療事故 第2張

葉發鑫在醫院治療時的照片(南海網記者劉麗萍翻拍)

馬金霞講述,去年6月3日,由於兒子葉發鑫有咳嗽、低燒症狀,於是她將兒子帶到韋任忠私人診所進行治療,韋任忠醫生觀察並詢問了孩子病情。韋任忠醫生治療時只問是否打過什麼針過敏,又問孩子的爸爸打什麼針過敏,然後就直接告訴診所的護士給孩子打點滴了,當時韋任忠診斷時並沒有開出書面處方,查看病況後,便直接吩咐護士爲孩子輸液。

馬金霞說,當時共打了兩瓶藥水,第一瓶是黃顏色的藥水,可是在第二瓶白色藥水才輸了一半的時候,葉發鑫對她說“我好難受,喉嚨癢”,並將右手大拇指放到了嘴裏用牙齒咬。馬金霞表示,看到孩子這個樣子當時她也嚇壞了,趕緊叫來醫生,診所的醫生韋任忠急忙對葉發鑫進行搶救。搶救了幾分鐘,孩子的小姨趕到了現場,在她的堅持下診所才安排將孩子送到了樂中農場醫院接受治療。

兒子被鑑定爲一級傷殘50餘萬醫療費打水漂

根據樂中農場醫院的診斷,孩子送到樂中農場醫院後已經停止呼吸、全身紫、雙脣腫大、兩眼緊閉、肚子鼓脹。經過農場醫院的全力搶救,孩子才逐漸恢復了心跳和呼吸。馬金霞說,當時農場醫院的醫生告訴她,孩子還沒有脫離生命危險,建議家長將孩子送往醫療條件好的大醫院接受治療。於是,2011年6月3日下午6點多,她帶着孩子乘坐醫院的救護車來到了樂東縣人民醫院。

剛到縣人民醫院時,葉發鑫病情十分的嚴重,高燒不止、神智不清等症狀一直沒有緩解,到晚上10點多,孩子的雙鼻孔開始流血,不斷的咳嗽。馬金霞表示,到晚上12點多,樂東縣人民醫院的醫生告訴她醫療水平有限,建議她將孩子送往三亞、海口的大醫院治療。而在諮詢海口方面多家醫院後,馬金霞得到的回答是“沒有病牀”。隨後,馬金霞又通過熟人在農墾三亞醫院爭取到了牀位。2011年6月4日凌晨4點多,馬金霞將兒子送至農墾三亞醫院進行搶救。早上6時多,醫院下達了病危通知書。雖然經過搶救,到2011年6月5日早上,孩子的病情有所好轉,但是卻一直神智不清、雙眼緊閉。

馬金霞告訴記者,葉發鑫在三亞農墾醫院的重症病房住了11天,,但是孩子卻還是神智不清,雖然醫院全力治療,但一直沒有好轉。無奈之下,馬金霞又籌了一些錢,將孩子帶到了廣東省人民醫院治療。可是檢查結果卻讓她驚呆了,“缺血缺氧性腦損傷、心肺復甦後肺炎”,同時葉發鑫還出現了失明的症狀。馬金霞告訴記者,當時醫生說發鑫的情況已經開始出現腦萎縮,就算治好了將來也可能會有些精神上的問題。

在廣東省人民醫院治療近一個月後,由於治療費用緊張問題,於是,馬金霞便帶着孩子回到了海南。

鑑定稱“非醫療事故”

馬金霞告訴記者,從廣東回來後,家裏的積蓄已經花光了,還從親戚朋友那裏借了十幾萬塊錢。爲了給孩子討回一個公道,也希望能從韋任忠的診所拿到一筆補償款作爲孩子繼續治療的費用,2011年6月底,她委託三亞市醫學會給孩子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馬金霞表示,她後來瞭解到,在診所醫生輸的第一瓶黃顏色的藥水是一種叫“清開靈”的藥品,而第二瓶藥是“頭孢曲松納”。在後來治療的過程中,多家醫院的醫生均表示孩子是因爲注射“頭孢曲松納”過敏導致休克。她表示,該診所醫生韋任忠在給孩子注射該藥品的過程中並沒做過皮試,才導致的葉發鑫發生過敏性休克,而且因爲韋任忠的搶救不及時,纔會導致兒子葉發鑫最後出現腦萎縮的嚴重後果,應該屬於醫療事故。

在三亞市醫學會出具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上,韋任忠表示5月30日,患兒葉發鑫因感冒的確到過該診所治療,當時使用清開靈、頭孢曲松納等藥物治療有效,且無不良反應。所以在6月3日的治療過程中,再次使用清開靈、頭孢曲松納、病毒唑等治療,無不妥之處,並符合藥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三亞市醫學會認爲,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並無關於頭孢曲松鈉強制皮試的要求,認定韋任忠搶救及時,且在治療的過程中並無不當的行爲,因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認定該案例不構成醫療事故。

醫方給予27萬餘元屬人道主義救助

“孩子在海南的醫院治療,一共花了50多萬元醫療費。”馬金霞告訴記者,事後對葉發鑫進行了傷殘鑑定,經鑑定葉發鑫爲一級傷殘。

馬金霞說,從廣東回來後,她一直奔波於索賠之事,最終在樂東縣衛生局的協調下,她與韋任忠簽訂了一份協議書。在這份協議書上寫明:葉發鑫因發熱、咳嗽到韋任忠診所就診,診斷爲“支氣管肺炎”,分別給予清開靈、頭孢曲松鈉靜脈滴注。在頭孢曲松鈉滴注過程中出現過敏性休克及時給予搶救。在診療過程中,雙方認爲不構成醫療事故,但患兒目前病情需要到上級醫院進行長期後續治療。鑑於患者家屬經濟困難,韋任忠診所本着人道主義精神,在2011年10月5日前一次性給予該患兒人道主義援助金270800元,患方不再與醫方有任何糾紛。

馬金霞表示,爲了籌錢給孩子治療,無奈之下她同意了這份協議書。2011年十月份,拿到錢後她急忙帶着孩子來到了北京。北京武警醫院、天壇醫院等多家醫院,但專家在瞭解到孩子病情後,都告訴她沒有治癒的希望了。

相關部門:不屬醫療事故並不意味無醫療過錯

南海網記者在現場見到了馬金霞五歲的兒子葉發鑫,仔細觀察,發現這個長相可人的孩子四肢並不能像平常孩子一樣伸展開,而且說話也是含含糊糊。而三亞市衛生局的一位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馬金霞是因爲不滿三亞市醫學會的鑑定書才以輕生相威脅。馬金霞表示,自己也是無奈之下才有了輕生的念頭。

今天下午,馬金霞等3名家屬、三亞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三亞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下稱醫調委)兩名調解員、樂東縣衛生局和樂中農場相關負責人舉行協調會。但是記者沒有被允許旁聽。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醫調委工作人員查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馬金霞與韋任忠簽訂的協調書後,認爲鑑定和協調書都具有法律效力。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規定,鑑定書下達15天內可提出再次鑑定,但患者一方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再次申請,便視爲放棄申請。調解員建議馬金霞等家屬,從法律角度考慮,雖然醫療事故鑑定該案不屬於醫療事故,但並不意味韋任忠診所沒有醫療過錯。家屬可向樂東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追究診所過失造成的侵權責任。

截止發稿前,記者從三亞市衛生局獲悉,事件發生後,三亞市衛生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立即協調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市公安局和樂東縣衛生局,馬金霞所在樂東農場和公司幫助其想辦法解決糾紛,調解員和各部門工作人員到達後,三亞市衛生局馬上組織馬金霞和家屬進行再一次調解,經過調解員和各部門工作人員的耐心解釋和勸說,馬金霞和家屬同意返回樂東縣,請求法律援助,通過司法訴訟維護兒子合法權益。(劉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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