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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微針美容差點破相 消費者多次索賠遭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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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微針美容差點破相 消費者多次索賠遭拒絕

“微針”美容是當下流行的一種美容方法,受到不少愛美者的青睞。徐州27歲的小蕊(化名)在美容院接受“微針”治療後,卻出現了嚴重過敏,兩頰長出了一片片紅疹差點毀容。索賠遭拒後,小蕊無奈求助晨報。

微針美容祛疤臉腫一圈

年輕靚麗的小蕊是一名商場營業員,容貌姣好,只是經常爲臉上因長痘留下的痘疤而苦惱。“愛美是女孩的天性,我特別想把痘疤祛掉。”小蕊告訴記者,7月11日,她在金地商都附近的一家美容院看到有“微針”美容項目,可以祛除疤痕。

小蕊十分動心,當即繳3000元購買了5次“微針”美容項目。7月12日和7月23日,小蕊接受了兩次“微針”美容,並無不良反應。8月7日第三次美容後,她感到臉部不適、略有紅腫。“當時美容師解釋說這是正常現象不用擔心,我就沒有太在意。”小蕊說,8月8日她發現額頭、兩頰長出了一片片紅疹,“整個臉腫了一圈,紅腫的皮膚顏色好像被燙傷一樣,有的地方還流出膿液……”小蕊連忙找到美容師陪同自己去醫院就診。經檢查,小蕊被診斷爲嚴重過敏,並服用藥物治療。

原本是想變得更漂亮,如今卻慘遭“毀容”,這對她的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負面影響。“我這麼愛漂亮的人,弄成這副樣子,連鏡子都不敢照,更不願意出門,可我的工作又對外表有一定要求,所以這段時間根本沒法上班。”小蕊說,從8月8日起她就向單位請了假,但因爲請假時間過長,多次挨訓。

賠償意見不一致求助晨報

小蕊幾次要求美容師全額退款,同時賠付醫療費、誤工費和精神損失費等。美容師口頭承認操作時力度過大,但認爲前兩次“微針”美容後並未出現異常,將過敏歸結爲小蕊自身原因,不願意退款及賠償。

雙方關於退款事宜始終沒有達成一致,小蕊無奈之下求助晨報。19日晚,記者和小蕊前往美容院。經過協調,美容師答應全額退款並賠償誤工費,共計4500元,並簽訂書面協議,承諾帶小蕊去醫院接受治療,直至皮膚恢復正常。

8月20日,小蕊再次聯繫記者,表示美容師對帶她去醫院接受治療支付費用一事反悔,她已向鼓樓區衛生部門進行反映。

鼓樓區衛生監督所接到投訴後,到該美容院進行現場查看。檢查發現,該美容院具有生活美容資質的衛生許可證。不過,至於“微針”治療是否屬於醫療美容行爲、該美容院是否存在超範圍經營活動,檢查人員表示還需進一步調查取證。

如雙方協商不成訴訟解決

記者就小蕊的情況諮詢了江蘇圓點律師事務所張孝明律師,張律師表示,這個案例要區分兩種情況進行考慮。

第一種,如果該醫療美容機構未對醫療美容項目進行登記備案,而進行虛假宣傳,或者對其登記備案的美容項目醫療效果進行虛假誇大宣傳,欺騙消費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服務,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費用;經營者提供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第二種,如果該醫療美容機構醫療美容項目經過備案手續,醫師也有相應資質且不存在虛假宣傳。造成患者臉部腫痛引起的原因是操作不當或者違規操作引發的損害,可能構成醫療事故,患者可以要求該醫療美容機構支付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張律師建議,對於上述兩種情形,消費者均可先與醫療美容機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準備相關證據材料,起訴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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