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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443家重點醫院建警務室 能否根治“醫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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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花圈、設靈堂、堵門堵路、上網炒作……患者家屬的過激行爲一度困擾着醫療單位和綜治部門。日前,一塊帶有“鄭州市第三人民醫院警務室”的牌子,在該醫院保衛科門前掛起,專門應對“醫鬧”,以及傷醫、擾醫、辱醫等違法行爲。

河南443家重點醫院建警務室 能否根治“醫鬧”?

據瞭解,截至目前,河南全省共有443家重點醫院建立了標準警務室。對此,衛生部門和醫院表示,一旦出現“醫鬧”,若民警能及時出現,有利於防止事態擴大,維護正常醫療秩序,保障醫生護士的安全,促使醫患雙方能以正確方式解決矛盾。

但也有人指出,警務室只能解決醫鬧背後的治安問題,打擊“醫鬧醫托”,僅靠警務室“包打天下”顯然不夠,還需要衛生、公安、司法等部門多方聯合,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相結合,有效化解醫患矛盾。

什麼滋生了“醫鬧”

據不完全統計,2013年河南省共發生嚴重擾亂醫療秩序事件200起以上,至少有58名醫務人員受到傷害。

河南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路政認爲,患者家屬面對醫療糾紛往往有三層“疑慮”:第一,懷疑病人在醫院出事真正原因;第二,懷疑醫療行政部門解決醫患糾紛的公正性;第三,懷疑走合法渠道維權的效果。

路政說,很多病患家屬覺得醫療事故鑑定專家跟醫院比較熟,怕有暗箱操作;走司法鑑定和法院起訴的路又太漫長。因此,只好選擇“鬧”這個看上去既簡便又有效的辦法。

“事實上,患者家屬還有一層心理,那就是總覺得,鬧了比不鬧賠償多,鬧得越大,賠得越多。”一位多年從事醫療糾紛處理的醫院行政工作人員說,和醫院相比,患者家屬往往被看成弱勢羣體,大家都覺得,這麼大的單位出點錢不算什麼。

劉傳慧是鄭州市骨科醫院綜合內外科主任,同時也是醫務科副科長,處理了多年醫患糾紛問題。“2010年起,鄭州市政府就下文要求5000元以內賠償醫院自行處理,超過5000元,應引導患者去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劉傳慧說,“但是,大約只有10%的人願意去醫調委解決問題,絕大部分人還是想‘多鬧幾天給得更多’。”

面對這種情況,大部分醫院爲了怕造成負面影響,往往選擇息事寧人,選擇賠錢了事。一位鄭州市三甲醫院的行政負責人說,一些患者家屬會選擇到衛生局乃至政府上訪,醫院領導有時也會受到主管部門的壓力:“事鬧得大了,年底考覈可能要扣分。”

建警務室能否有效應對“醫鬧”

近年來,以“醫鬧”爲代表的涉醫羣體事件時有發生,不僅嚴重擾亂了醫院的診療秩序,而且極大地侵害了醫務人員的身心健康,甚至影響了社會公衆對子女擇業觀念的改變。

鄭州市衛生局一位負責信訪、安全和維穩的工作人員稱,2012年4月,衛生部、公安部曾聯合下發了文件要求,要嚴厲打擊在醫療機構焚燒紙錢、擺靈堂、擺花圈、違規停屍、聚衆鬧事等擾亂醫療秩序的違法行爲。“但鄭州市現狀是,只要‘醫鬧’不在醫院有太過激行爲,公安人員到現場只是維持秩序,防止事態擴大化。”

據其介紹,類似的通告,以前也曾發佈過,最早關於打擊“醫鬧”的文件是《衛生部、公安部關於維護醫院秩序的聯合通告》,發佈於1986年10月30日。“但是,距離第一次通告已經過去了十多年,醫患關係並沒有得到實質改善,‘醫鬧’遠未絕跡。”

無奈之下,有關部門嘗試“自尋出路”。2013年,在鄭州市衛生局等單位牽頭下,一支統一着裝,手持盾牌、警棍、電棍的“武裝保安”成立,專門處置發生醫療糾紛,打擊“醫鬧”。

2013年5月29日,幾十名患方人員在鄭州市第九人民醫院聚集,鄭州市衛生局啓動了安保聯動機制,調動河南力盾保安公司特勤隊到場執勤,與患者家屬發生衝突,4名家屬被打傷住院。“首戰”將4人打傷,“保安變打手”立即遭到外界質疑。

今年1月,河南省公安廳、省衛生廳聯合下發《關於在重點醫院建立警務室的通知》,要求各地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在二級以上醫院和其他日常治安狀況複雜的醫院,建立以轄區派出所爲依託、冠以醫院名稱的警務室。《通知》明確提出,標準警務室建立後,將依法嚴懲以下4種涉醫違法犯罪行爲:一、在醫療機構內毆打醫務人員或故意傷害醫務人員身體、故意損毀公私財物;二、在醫療機構及公共開放區域採取違規停放屍體、私設靈堂、堵塞大門等方式擾亂醫療秩序或者其他公共秩序;三、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四、故意擴大事態,教唆他人實施涉醫違法犯罪。

據悉,目前,河南全省506家二級以上醫院已建立警務室443個,建成率87%。下一步,河南省公安機關還將適時開展對“職業醫鬧醫托”的專項打擊行動。

針對此舉,一些醫院和醫護人員表示歡迎。“在處置醫患糾紛上,保安一是沒有執法權,二是經驗不足。有了民警帶隊,對維護醫院秩序幫助很大。”對於警務室的建立,鄭州市第三人民醫院保衛科科長王新立說。

“發生醫患糾紛,作爲警務室民警,能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維持秩序,防止發生過激行爲。並對患者家屬教育疏導,引導他們通過正常途徑與醫院溝通。”鄭州一所醫院警務室的責任警官稱,如果醫患之間發生過激違法行爲,民警會依法果斷處置,而且整個過程必須錄音錄像。

事實上,河南這次在全省設立醫院警務室,是繼法院系統今年4月開展打擊“醫鬧”專項行動之後採取的又一舉措,希望藉此引導醫患糾紛走上法制軌道。

醫療糾紛調解,能否根本上化解醫患矛盾

警務室只能解決醫鬧背後的治安問題,怎樣才能從根本上化解醫患矛盾?由洛陽市綜治辦牽頭,市衛生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門參加的市醫療糾紛調解處置隊伍,對處置重大醫療糾紛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據瞭解,洛陽市醫療糾紛調解處置中心的工作經費由市財政保障,洛陽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綜治辦主任擔任醫調中心主任,並抽調8名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作爲專門工作人員。

醫調中心設置了警務室、巡回法庭、專家諮詢室等機構。一旦有醫鬧發生,醫調中心力爭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調各方力量進行處置。醫調中心警務室與公安機關實行聯動,確保維護現場秩序。

“從以往單一的人民調解步入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相結合的模式,處置醫療糾紛更有權威了。”洛陽市醫調中心主任尤清立說。

據介紹,洛陽市明確規定:凡能通過人民調解達成協議的糾紛,由市醫調中心主持並達成調解協議;對超出人民調解權限的糾紛,在市醫調中心調解的基礎上,通過巡回法庭進行司法調解;通過司法調解仍調解不成的案件,由巡回法庭依法判決。

如今,洛陽市醫調中心承擔着100餘家一級以上醫院的醫療糾紛調處工作。達成的醫療糾紛調解協議,凡涉及賠償的,均能在一個工作日內兌現,既有效解決了醫院苦惱的“醫鬧”現象,又有力保障了患方的合法權益。

據尤清立介紹,醫療糾紛中有相當一部分是醫鬧糾紛,醫調中心受理的299起醫療糾紛中,就有144起屬於醫鬧糾紛。醫鬧糾紛對於醫療機構的正常醫療秩序帶來巨大沖擊,如處置不及時,極易發展成爲暴力事件。

“對於醫鬧行爲,我們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基礎上進行處置,如醫院確屬沒有過失不該賠償的,我們建議有關部門對‘醫鬧’人員進行依法打擊。”據尤清立介紹,針對144起醫鬧糾紛,強行處置現場6個,最終調成率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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