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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內地對艾滋病人最大歧視來自醫療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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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是不是真的很恐怖?相信你看到我的生活就會有個評判。”香港知名抗艾人士張錦雄1日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如是說。

香港:內地對艾滋病人最大歧視來自醫療領域

12月1日是第27個“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宣傳主題是“行動起來,向"零"艾滋邁進”。截至2014年10月31日,陝西累計報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按照現住址統計)5885人,存活5011例,其中因性傳播導致感染佔86.6%。

張錦雄21歲時被確診爲艾滋病患者,此後他便開始致力於關注、關懷艾滋病人的工作。2009年起,張錦雄開始通過內地艾滋公益組織,向各地病友及關心艾滋議題的公益人士作經驗。目前,已經與“艾”共生19年的張錦雄,防艾宣傳足跡遍及廣州、武漢、南京、南昌、成都、長沙、西安等30餘個內地城市。

張錦雄表示,相較內地,香港對艾滋病人歧視的狀況很少發生,當地企業或政府部門在進行招聘時,並不強制進行艾滋病檢測,從一定程度上減少了艾滋病人受到歧視的可能性。

“歧視比艾滋病毒本身更可怕,從客觀角度而言,艾滋病屬於長期慢性病,與乙型肝炎、糖尿病等疾病並無差異,以目前的抗病毒治療水平,可以保障感染者同非感染者一樣正常生活。”張錦雄說。

從上世紀80年代內地出現首例艾滋病人,截至2014年10月底,內地報告現存活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已達49.7萬例,死亡15.4萬例。談“艾”色變一直存在於不少民衆甚至醫務人員的思想觀念之中,艾滋病感染者羣體處境艱難。

張錦雄認爲,在內地,因患者術前被查出攜帶艾滋病病毒而遭拒診情況至今仍未得到有效改善,其原因主要包括相關政策法規的不完善以及醫者對艾滋病認知的偏差。

“香港有《殘疾歧視法例》對艾滋病患者權益進行保護,在就醫或求職過程中遭遇歧視,即可提起法律訴訟。同時,香港的醫院在對病患進行手術前,並不會對其進行艾滋病、乙肝等檢測。”張錦雄說。

2006年中國國務院頒佈了《艾滋病防治條例》,其中第四十一條規定“醫療機構不得因就診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諉或者拒絕對其其他疾病進行治療。”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許多醫院得知患者攜帶艾滋病病毒後,往往拒絕爲其診治。

對此,陝西民間艾滋病公益組織“愛之家”的負責人吳勇亦深有體會,同樣作爲一名艾滋病感染者,爲艾滋病患維權成爲他平日生活的主要內容。“醫療工作者理應比普通民衆更瞭解艾滋病的常識。但對於病友來說,就醫的過程卻荊棘叢生。”

據吳勇回憶,西安馮女士2009年查出HIV(艾滋病病毒感染)陽性,在今年需要進行股骨頭壞死置換手術時,當地醫院以各種藉口拖延手術,隨後吳勇幫助馮女士與醫院進行長達數月的交涉,最終才令其被列入手術日程表。

吳勇透露,2013年,該機構爲艾滋病患者在醫院協調手術超過130例。

“在街頭、公交車、地鐵裏常會有人主動打招呼並告訴我看到過我的演講,我真的很開心,這說明並不是全民都很"恐艾",只是他們平日很少有機會見到艾滋病感染者而已。”張錦雄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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