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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技術准入審批“謝幕” 技術管理模式將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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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國務院發佈《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再取消49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審批類別。取消的審批項目包括原來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的造血幹細胞移植、基因芯片診斷等第三類醫療技術臨牀應用准入審批,以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的藥品行政保護證書核發。

第三類技術准入審批“謝幕” 技術管理模式將改變

2009年,原衛生部制定印發《醫療技術臨牀應用管理辦法》,對醫療技術進行分級分類管理。按照技術難度、技術風險、稀缺資源使用情況及倫理問題等原則,將醫療技術分爲3類,明確第一類醫療技術由醫療機構自行管理,第二類醫療技術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實施准入管理,第三類醫療技術由原衛生部實施准入管理。

國務院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事項的落實工作,加強監管,防止出現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審批。

有專家建議,國家衛生計生委應加緊制定取消第三類醫療技術臨牀應用准入審批項目的相關管理辦法。在簡政放權的大背景下,第三類醫療技術臨牀應用准入審批取消後,此類技術臨牀應用和管理的責任主體應主要由醫療機構承擔。這樣的技術管理模式有利於激發醫療機構的活力,引導醫療機構在自身條件、安全保障措施允許的情況下,開展更多以前不能開展的技術項目,推動醫療技術的健康發展。當然,審批取消後,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對第三類醫療技術臨牀應用的管理和監督。另外,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的第二類醫療技術實施准入審批,也應該逐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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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許可審批是指由行政機關及具有行政執法權的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實施的,除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等確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外的審批事項。在法律規定中,它被列爲“不適用於《行政許可法》的其他審批”,一度被代指爲“制度後門”和“灰色地帶”。

據統計,2013年,國務院部門共有非行政許可審批453項。經過2013年和2014年前後7輪的清理,已經取消了209項。2014年4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清理國務院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決定通過一年時間對各部門現有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今年5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對剩餘24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清理意見,國務院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工作將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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