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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不容樂觀 近七成人盼加大懲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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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裡長不出甲醛白菜,河流中養不出注膠蝦,豬血不可能變身鴨血——這些化學制劑,都需要藉助人手新增。時有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打擊了公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而一個食品安全問題所造成的影響往往存在時間上的延續性,從而直接影響公眾對當前食品安全總體狀況的判斷。上海市食品藥品安全研究中心對北京、上海等8座城市民眾的調查,證實了這一點。

食品安全不容樂觀 近七成人盼加大懲戒力度

45.6%的公眾認為我國食品安全現狀“不太安全”,20.79%的公眾認為我國食品總體狀況是“安全”或者“比較安全”的;

“很關注”和“比較關注”本地區食品安全的佔到了全部被調查公眾的64.82%……

這是由上海市食品藥品安全研究中心組織編撰的2012中國食品藥品藍皮書,在分析北京、上海等8座城市的4000餘份調查問卷後得出的資料。

“公眾對我國食品安全現狀總體判斷不樂觀。”食品藥品藍皮書總結認為,“一個食品安全問題所造成的影響往往存在時間上的延續性,從而直接影響公眾對當前食品安全總體狀況的判斷。同時,由於不同年齡段人群食品安全資訊獲取渠道、頻次等存在的差異,被調查公眾對我國食品安全現狀的總體判斷呈現年齡越小對我國食品安全現狀的擔憂越強烈的趨勢”。

為安全“不差錢”

近4成人買食品挑牌子看場所

“不差錢”,這是生活在北京的龔麗現在選購食品的口號。

“到了菜市場,我看哪個貴買哪個,而且只買時令蔬菜。去超市,我只相信名頭大的超市,相信超市裡的大牌子,相信大牌子包裝精美的食物。如果上面有‘綠色’、‘有機’幾個字,我就感覺更踏實一些。”龔麗說,她這樣做其實只是“無奈的最後選擇”,“我這是沒條件的,有條件的或者在郊區自己弄個菜園子種菜,還有的直接是從外地家鄉運菜到北京。”

根據食品藥品藍皮書的調查資料反映,龔麗在選擇食品時的“大牌原則”並非個例。資料顯示,品牌、標籤標識和購買場所是公眾選購食品時進行安全性判斷優先考慮的因素,特別是品牌,有38.5%的被調查者認為其對自己的影響力最大,其次是標籤標識和購買場所。公眾對價格的關注度相對較低,即使是家庭收入較低的公眾,在可承受的價格範圍內,也將品牌、標籤標識和購買場所作為判斷食品安全性的重點考慮因素。

“現在大家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肯定會將質量安全作為重要的考量因素。品牌、購買場所、標籤標識在一定程度上是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名片’,在老百姓心目中是那些信譽好的企業對生產、經營的食品質量的承諾。”龔麗還告訴記者,她給自己正在上小學的女兒下了“禁止令”,不許女兒私自在外面吃任何東西,“雖然她的零用錢不少,但只會到外面的小攤小販上去買那些看上去很好看的廉價零食,這裡面有多少是不合格的產品,有誰知道”。

龔麗的擔心在城市中很有代表性。在此次食品藥品藍皮書的八大城市食品安全公眾認知度的調查中,78.45%的被調查公眾認為,本地區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瘦肉精”、“染色饅頭”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對此,藍皮書分析指出,即使本地區至今沒有發生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但仍有相當比例的被調查公眾擔心本地區有類似的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由此可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後,其消極影響會逐步向事件發生地以外的地區蔓延,對公眾的食品安全信心造成打擊。

事實上,龔麗“不差錢”的原則還體現在關於食品中的方方面面:早餐用豆漿機和有機豆類自己煮、中午和晚上若要在外就餐一定選擇口碑好的高檔餐廳、點菜也只點不用深加工的菜品……

“雖然‘一分錢一分貨’,但我還是隻相信我自己,很多食品就是在加工環節出現的問題,我們不得不防,還是自己動手比較放心。”龔麗的此類態度,在藍皮書的調查中,也得到了印證——70.23%的公眾認為生產加工是我國食品產業鏈中安全隱患最大的環節。

“公眾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關注度非常高,這與被調查公眾主要在城市以及近期暴露的典型食品安全事件的事發領域集中在生產加工環節有直接關聯。”藍皮書這樣分析道,但也有專家認為種養殖業環節才是食品安全問題的源頭。保障食品安全應在加強整個食品產業鏈的風險控制的基礎上,特別加強對關鍵環節的風險評估和控制,科學、合理配置食品產業鏈各環節的法律、技術和行政監管資源,確保監管取得實效。

信任感被破壞

公眾對食品企業安全態勢不樂觀

不過,近期“稻香村”爆出的“假鴨血”事件卻讓龔麗的“大牌”理念打了折扣。“這麼一個老字號也能出這種事,我真的感覺有種無所適從之感,我們還能相信誰?”龔麗說。

的確,土地裡長不出甲醛白菜,河流中養不出注膠蝦,豬血不可能變身鴨血——那些化學制劑,都需要藉助人手新增。

這不是消費者的錯,是不良企業,更確切地說是黑心商人的“見利忘義”,破壞了這種信任感。

根據藍皮書的調查顯示,公眾對我國食品企業產品的安全態勢判斷不樂觀,有42.1%的公眾認為我國食品企業提供的產品“更不安全”,僅有6.71%的公眾對我國食品企業產品的安全態勢持有樂觀態度,認為更加安全,51.19%的公眾認為沒什麼變化或者說不清。

那麼,公眾的這種不樂觀因素來自於何處呢?

龔麗告訴記者,她每天都會上網瀏覽新聞,尤其對於食品安全的報道特別重視,“我家先生特別喜歡吃西瓜,但前一段時間被曝光說西瓜注水,嚇得他再喜歡也不敢吃了,幸虧最近專家闢謠,才如釋重負”。

除了網路,藍皮書調查結果顯示,電視、電臺廣播仍然是公眾獲取食品安全知識和資訊的主要渠道,其次是報紙、雜誌報道和網路資訊,但學歷越高的被調查者從網路上獲取資訊的比例就越高。

“西瓜注水是因為專家親自實驗不可能達到曾經說的注水現象,我們才相信,要不然,專家的話也得掂量著聽。”說到專家闢謠,龔麗又慢悠悠地補上這樣一句話。

而在此次的藍皮書調查中,也只有19.67%的被調查者在食品安全資訊的信任度上選擇了專家言論,另外31.89%、24.58%的公眾選擇了政府資訊、媒體資訊,民間傳言的信任度最低,僅佔6.74%。被調查公眾中,對政府資訊的信任度與年齡成正比,年齡越大,對政府資訊的信任度越高;而對網路資訊的信任度與年齡成反比,年齡越小,對網路資訊的信任度越高。

“我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明確規定了食品安全資訊的統一發布制度,其主要目的在於避免日常生活中遭遇或者可能遭遇食品安全風險時,由於資訊不對稱、資訊釋出主體不一、資訊釋出渠道混亂而造成的公眾恐慌。”藍皮書認為,日常生活中,公眾有時會面臨同樣一件食品安全事件,不同渠道提供的資訊不對稱的情況。此時,公眾對這些資訊的可信度判斷,實際上是公眾對不同資訊釋出主體公信力的判斷,“當下社會,由於問題視角和獲取資訊能力的不同,不同主體在同一問題的資訊傳遞上存在差異是不可避免的客觀現象。但為了防止錯誤的食品安全資訊波及行業、企業、消費者等相關利益主體,政府有責任建立健康資訊交流機制,更大限度地公開政府資訊,提高食品安全資訊的準確性、及時性、客觀性。”

此外,藍皮書還指出,近年來,在國內發生的多起食品安全事件中,消費者往往聽不到科學、正面的資訊,也不能及時得到政府部門釋出的權威資訊。政府的交流缺位或者薄弱的交流力度給媒體以炒作的機會,從而產生“漣漪效應”,導致消費者認識更加混亂,使消極影響擴大到政治和國際貿易等更廣泛的層面。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政府不能及時開展風險交流工作,反應速度慢,資訊不完整;二是部分媒體尤其是網路媒體,對大部分並不足以給消費者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件誇大炒作,誤導消費者,造成不必要的社會恐慌;三是消費者對食品安全問題存在誤解,如要求食品安全零風險,重視化學性汙染而忽視食源性疾病,將假冒偽劣食品問題籠統等同於食品安全問題等。”藍皮書指出。

寄希望於監管

近7成人盼加大懲戒違法力度

“要想徹底安全,只能不吃。”龔麗告訴記者,她的朋友顧媛就是“食品安全恐慌者”,“她懷孕的時候要從南方老家每十天寄一回肉蛋,一直堅持了一年多”。

雖然對於顧媛的做法有些不贊同,但龔麗也承認,要想企業良心發現自覺守法有點類似於“痴人說夢”。

“許多食品出問題,就在監管部門的眼皮子底下,有的還持續了好幾年。”一位不願具名的食品業權威人士告訴記者,縱觀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有工商局、質監局、農業局、衛生局等多個部門,但近年來一次次食品安全事件仍在發生,“這足以使民眾有理由質疑監管的不力”。

藍皮書調查資料顯示公眾對政府日常檢查、監督力度判斷不一,有31.28%的被調查公眾認為政府日常檢查、監督力度很強或者一般,而有37.06%的公眾認為日常檢查、監督力度很弱。

對此,藍皮書分析認為,公眾對食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力度的判斷帶有一定的主觀性。從某種意義上說,公眾對食品安全程度高低的主觀感受決定了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日常監督、檢查力度的判斷。在食品安全事件頻發的背景下,公眾將保障食品安全的希望寄託在政府身上,監管部門應合理調整監管資源配置,加大食品安全的監管力度。

事實上,根據藍皮書顯示,2011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新增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新增劑監管的通知》。截至同年9月,全國農業、工商、質檢、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352.5萬餘人次,檢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669.3萬餘戶次,取締、關閉各類違規違法企業5000餘家,行政處罰立案18萬餘起,移送司法機關435起。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食品非法新增案件120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000餘名。

但對於政府懲戒食品違法行為力度,在此次調查中,仍有66.21%的公眾選擇了“比較弱”或者“亟待加強”,而認為很強的比例較低,僅佔3.16%。

藍皮書認為,食品安全事件被監管部門處置得以解決後,未能及時構建起監管機制,是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薄弱點。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及時總結食品安全事件本身及處置過程中的經驗教訓,填補制度漏洞,杜絕就事論事的食品安全事件處置模式,以建立切實可行的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

當前,在食品生產經營中違法新增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新增劑已成為影響中國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

2011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新增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新增劑監管的通知》。

從2011年4月至9月,全國農業、工商、質檢、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共取締、關閉各類違規違法企業5000餘家,行政處罰立案18萬餘起,移送司法機關435起。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食品非法新增案件120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000餘名。(趙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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