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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艾滋感染者“曲線”求醫 誰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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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即將到來之際,一條微博日前引起了社會關注:一名艾滋病感染者罹患肺癌被醫院拒絕手術,後來通過隱瞞艾滋病感染實情在另一家醫院完成了手術,得到救治。

人民日報:艾滋感染者“曲線”求醫 誰之過?

11月22日,記者從天津市衛生局瞭解到,經初步調查覈實,天津市腫瘤醫院存在推諉病人問題。天津市衛生局將對此進行嚴肅處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天津感染者肺癌手術成功,現在重症監護室。在腫瘤醫院被拒後,被逼無奈將病歷複印修改,在另一個醫院逃開了術前血檢。纔得到了救治!”這是網友“@天津艾滋病李虎”發佈的微博。這條微博一經發布即被迅速轉載,並引發爭論。

艾滋病感染者遭遇“手術難”,隱瞞病情後手術成功

據介紹,今年7月,一位25歲的年輕人小剛(化名)在例行體檢時發現左肺上有腫塊,後被診斷爲肺癌。10月11日,小剛進入天津市腫瘤醫院治療,流行病學檢查結果顯示其HIV爲陽性。10月29日,醫院以“不適合手術治療,於院外繼續治療”爲理由,安排小剛出院。小剛認爲,正因爲他是艾滋病感染者,醫院纔不爲其手術。

此後,小剛又來到了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定點醫院北京地壇醫院。而院方表示,醫院沒有胸外科,不具備做肺癌手術的資質。

回到天津後,小剛又找到了第三家醫院,這次因爲害怕再次被醫院拒之門外,他將腫瘤醫院HIV呈陽性的檢測結果覆蓋後複印上交醫院。因天津推行了醫院之間互認檢測報告的“一單通”服務,他“成功”逃避了血檢,在11月12日接受了手術。

術後,小剛將實情告知醫生。11月19日,術後僅一週,醫院讓他出院。小剛覺得,這還是艾滋病感染惹的禍,他只好回到天津郊區的家中養病。

衛生部門認定,醫院存在推諉,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2日,記者聯繫了天津市腫瘤醫院,工作人員表示院方很重視並正在調查這件事,現在還沒有具體結果。

天津市衛生局則迴應稱:經初步調查覈實,腫瘤醫院存在推諉病人問題。對此將進行嚴肅處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同時,天津市衛生局對實施手術的醫院職業暴露和院內感染控制情況組織專家進行了認真檢查。經覈查,實施手術醫院的醫務人員個人防護、手術消毒、患者護理、醫療廢棄物處置等符合相關規定,未出現院內感染和污染情況。

據介紹,《艾滋病防治條例》規定,醫療機構不得因就診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諉或者拒絕對其其他疾病進行治療。但有人認爲,這一規定在現實中很難發揮作用。“醫院不會以艾滋病感染爲理由拒絕治療,而是會找其他技術理由,這導致了艾滋病患者手術難。”李虎說。

據天津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協會的工作人員介紹,曾經有過遭遇類似看病難、手術難的感染者向他們求助。

南開大學醫學院教授孔曉紅表示,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患病只能在傳染病醫院救治,任何醫院都有救治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義務。而且,有些專業難度較高的手術的確不在傳染病專科醫院的執業範圍內。

22日,天津市衛生局通報要求,切實保障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接受醫療救治的權利,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同時,市衛生局也提醒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在到醫院就診時,要依法向接診醫生告知艾滋病感染情況,不得故意隱瞞病情,以免造成艾滋病的傳播。

患者隱瞞病情會增加醫護人員、其他患者和自身的風險

在網絡上,有網友提出,救死扶傷是醫生的天職,醫生無權將艾滋病感染者拒之門外。也有網友質疑小剛隱瞞病情的做法並表示擔憂:艾滋病人有生存的權利,那麼給他做手術的醫生難道就不應當享有知情權嗎?

一位外科醫生告訴記者,他同情小剛的遭遇,但不少醫生不願意爲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做手術。他說,醫護人員在手術過程中常常會有劃破手、血濺入眼睛的情況,很容易感染病毒。如果不幸感染,雖然可以採用藥物阻斷治療,但並非百分百有效。

他還說,一旦醫院爲艾滋病感染者做手術的消息傳開,可能會導致其他病人不願意再到這家醫院做手術。

那麼,隱瞞病情會有什麼樣的風險?孔曉紅說,與普通手術相比,醫生在爲艾滋病感染者做手術的時候,需要特別的防護,比如佩戴防護眼鏡、戴兩層手套,要特別注意手部有無破損,術後進行兩次消毒等。爲感染者注射用的針頭等也不能作爲普通醫療垃圾處理。爲避免交叉感染,艾滋病感染者住院期間,應該入住隔離病房。如果患者隱瞞了病情,這些措施可能會被忽視,無論對醫護人員還是其他患者都意味着增加風險。

在河南某醫院腫瘤內科工作的李醫生指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隱瞞病情做手術,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由於病人自身免疫系統遭受破壞,醫生在爲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選擇手術方案時,要非常慎重。如果醫生毫不知情,在手術過程中發生緊急狀況,也會非常危險。

《艾滋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應當在就醫時,將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如實告知接診醫生。吉林兢誠律師事務所徐鋒劍律師說:“這是必須履行的義務。”

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耀東認爲,如果小剛明知自己感染而隱瞞病情,結果造成了醫護人員或其他患者的感染,應該承擔法律責任。而且,患者提出的如實陳述病情會被拒治的原因不能作爲免責的理由。

一方面應努力消除艾滋病歧視,另一方面應採取措施充分保護醫生權益

“一味的歧視、拒診會使更多艾滋病患者隱瞞病情就醫的事件發生。”孔曉紅說。

據瞭解,這一事件還讓天津推行多年的“一單通”政策受到了考驗。有不願具名的醫生表示,HIV化驗可能被劃出互認範圍。而“一單通”政策本意則是爲了減輕患者的經濟負擔和痛苦。

對此,陳耀東表示,在醫院和艾滋病患者這種特殊醫患關係中,雙方建立起信任會更加困難。這不單是個法律問題,更是個社會問題。

專家提出,一方面要增大艾滋病相關知識的普及力度,加強艾滋病的預防控制,努力消解社會對艾滋病感染者與艾滋病人不必要的歧視和排斥;另一方面,應該採取措施充分保護醫生的權益。

孔曉紅認爲,對艾滋病患者的歧視和排斥是具有普遍性的一個難題。醫務人員和感染者應該互相理解。如果感染者如實告知,那麼通過加強醫務人員預防艾滋病職業暴露知識的宣傳培訓,提高醫務人員的防護意識,嚴格按照要求正規操作,艾滋病職業暴露的危險性和醫院感染能夠降到非常低的水平。

徐鋒劍建議政府出臺配套措施,明確艾滋病人收治程序,提高爲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做手術醫生的酬勞,建立因手術而感染的醫生救助措施,細化拒絕收治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罰則等。(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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