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光谷院區兒童醫療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代專案建議書)的批覆
國衛規劃函〔2020〕137號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
你院《關於請求審批光谷院區兒童醫療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代專案建議書)的請示》(同濟醫院字〔2019〕179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為補齊湖北省兒童醫學薄弱短板,加快推進區域醫療事業發展,原則同意你院光谷院區兒童醫療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代專案建議書)。
二、工程建設地點位於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大道501號同濟醫院光谷院區內。
三、主要建設內容為門診、醫技、住院等功能用房。工程總建築面積104,7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85,396平方米,地下建築面積19,313平方米。
四、工程估算總投資93,953萬元,資金來源為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投資和醫院籌措資金共同解決。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專案建設單位指定,確定王偉同志為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光谷院區兒童醫療中心工程專案責任人。
六、請你院根據工程招標投標事項核准意見(見附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認真做好專案建設的招投標工作。
七、請你院認真執行基本建設程式,本著控制建設標準、節約建設資金的原則,嚴格按照批覆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和投資估算等,抓緊組織編制該工程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報我委審批。
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