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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髮指導意見:流動人口享11類公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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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甘貝貝)11月24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綜治辦、國務院農民工辦、民政部、財政部聯合釋出《關於做好流動人口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流動人口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生服務均等化執行機制,完善覆蓋流動人口、方便可及的衛生計生服務網路體系,基層服務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

五部門髮指導意見:流動人口享11類公衛服務

《意見》要求,在流動人口中落實11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優先落實流動人口兒童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控、孕產婦和兒童保健等6類基本公共服務。到2020年,流動兒童預防接種率達到95%,流動人口傳染病報告率和報告及時率達到100%,流動人口規範化電子建檔率達到80%,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技術指導諮詢服務覆蓋率達到95%,流動人口育齡婦女避孕節育免費服務目標人群覆蓋率達到100%。同時,加強重性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服務,及時將流動人口中的重性精神障礙患者納入屬地管理,定期隨訪,提供服藥依從性及康復指導。

《意見》指出,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流動人口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均等化工作納入基層綜治中心、農民工綜合服務中心(平臺)、流動人口服務中心、社群衛生計生服務中心等職責之中。各級綜治、民政、財政、農民工工作、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實現服務資源共享。

據介紹,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流動人口總量為2.45億,佔全國人口總量的18%,其中80%從農村流入城鎮。流動人口所獲得的基本公共服務,與城鎮戶籍人口相比還有比較明顯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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