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電衞生部今日在其官方網站公佈《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指出,為方便勞動者就診和檔案保存,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做好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的居民健康卡發放和使用工作。
為進一步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管理,規範職業健康檢查工作,保護勞動者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衞生部部起草了《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規定,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按照衞生行政部門規定,做好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的居民健康卡發放和使用工作。
徵求意見稿進一步規定,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建立職業健康檢查檔案並長期保存。檔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人單位職業健康檢查委託書;
(二)用人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
(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書面告知材料,包括勞動者個人健康檢查報告、本次用人單位職業健康檢查總結報告(包括勞動者個人健康檢查結果彙總、需要複查的勞動者名單、職業禁忌作業人員名單、疑似職業病病人名單等);
(四)其他有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