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過期兩年的藥一般有導致病情加重、引起消化不良、誘發中毒症狀等後果。具體分析如下:
1、導致病情加重
藥物過期兩年通常會使藥效下降,如果患者服用過期藥,沒有達到治療效果,容易使原發疾病加重。
2、引起消化不良
由於藥物過期容易引起藥物成分發生變化,如果吃過期兩年的藥,容易對胃腸道產生刺激,引起消化不良,出現噁心、嘔吐、腹瀉、胃痛等現象。
3、誘發中毒症狀
藥物過期後容易變質,藥物成分會分解或改變,吃過期兩年的藥可能會造成全身性中毒。
另外,還可能會損傷肝臟和腎臟。建議用藥前檢查藥物保質期,避免吃過期藥引起身體不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