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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各級各類學校不必都設心理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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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衛生法草案相關規定脫離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實際

全國人大常委:各級各類學校不必都設心理輔導室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各級各類學校不必都設心理輔導室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近日繼續審議精神衛生法草案。草案關於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規定,引起常委委員的熱議。

草案有關規定脫離學校實際

草案規定,各級各類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精神衛生知識教育;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配備或者聘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輔導人員,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學前教育機構應當對幼兒開展符合其特點的心理健康教育。發生自然災害、意外傷害、公共安全事件等可能影響學生心理健康的事件,學校應當及時組織專業人員對學生進行心理援助。教師應當學習和了解相關的精神衛生知識,關注學生心理健康狀況,正確引導、激勵學生。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重視教師心理健康。學校應當定期與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近親屬溝通學生心理健康情況。

“各類學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是社會精神健康的一個基礎性工作。”李連寧委員說,但草案的上述規定脫離現在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實際,建議進行一些比較大的調整。

李連寧委員認為,草案要求,學校應當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配備或者聘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輔導人員。這一條脫離現在學校的實際,尤其是農村學校大部分是配不了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的。現在各級各類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當務之急是對教師進行心理健康培訓,首先要關注教師的心理健康。因為教師與其他一般職業人員的心理健康不同,他的心理狀態直接涉及學生,影響學生。嚴格來講,現在不少學生的自殺事件,學生的心理問題,是教師教育不當造成的。

應當強調教師心理健康培訓

“草案的有關規定,首先應當強調對教師進行心理健康培訓,重視關注教師的心理健康,這是學校心理健康的首要任務,要作為第一位的事情來考慮。”李連寧委員認為,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要從實際出發,不必要求各級各類學校不加區分都要設立心理輔導室。

李連寧委員認為,心理輔導不一定要在專門的輔導室找學生談話,不一定非要搞得像校醫室一樣,強化學校心理健康輔導的專業性是脫離學校實際的。不要各級各類學校都設專門的心理健康輔導室,至少是在小學不一定要設,要區分不同的情況,有條件的學校可以設。

“其實,把日常的思想教育與心理健康教育融合在一起就可以了。”李連寧委員強調。

支援民間機構進行心理培訓

範徐麗泰委員以香港為例說,香港有一位精神病醫生,組織了一隊人帶著課題到學校去培訓老師,收很少的費用,課程是引導教師們有積極的思想,遇到問題時不單想問題的難處,而是想怎麼樣可以在困難中找到一些積極的成分,形成積極的人生觀。這些老師接受培訓後,形成積極的價值觀,能夠引導學生用積極的態度處事,換句話說,就是提升教師的心理素質和心理健康,然後由教師協助學生提高他們的心理素質。現在香港已有幾百家中小學接受過這樣的培訓。

“有一個十幾歲的年輕人,家庭不幸福,在學校用刀片割自己,其實這是一種發洩,是心理不健康的表現。現在他在老師和同學們的幫助下,心理健康已經達標了。”範徐麗泰委員說,這不是政府做的,而是民間機構做的。現在這種機構在深圳市政府的支援下也開始在深圳市一些學校嘗試。政府要鼓勵和支援這類民間機構。

趙可銘委員認為

學校應創造條件開展心理訓練

近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分組審議精神衛生法草案時,趙可銘委員說,草案規定學校進行精神衛生教育,這是非常必要的,同時還應該創造條件開展心理訓練。

“學校是青少年教育的機構,在加強宣傳教育的同時應創造條件開展一些心理訓練,這對於青少年形成健全的心理、堅強的意志是很必要的。”趙可銘委員認為,現在的青少年尤其是城鎮的青少年由於生活條件比較好,又長期生活在和平安寧的環境中,各方面的呵護太多,造成一部分孩子心理脆弱,吃不了苦、受不了批評、受不得挫折,在大的災難面前,很多人會有心理障礙,這與我們平時教育不夠、訓練不夠有關係。因此,所有的學校、教育機構應該創造條件進行心理健康的訓練。

龔學平委員提出

大力發展精神衛生社會工作者

本報訊記者陳麗平近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分組審議精神衛生法草案時,龔學平委員提出,應大力發展精神衛生專業社會工作者。

龔學平委員說,我們國家正快速進入老齡化社會和家庭結構“倒三角型”的社會,傳統的由家人負責照料精神障礙患者的模式將面臨著重大挑戰。基層政府和社會提供精神衛生專業社會工作將很快成為管理和照料精神障礙患者的主要形式。

在歐美國家,精神衛生專業社會工作者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社工師,往往是整個服務體系中最為龐大的隊伍。比如美國的精神衛生專業社工師的人數,已經超過了精神科醫生、護士人數之和。雖然我國社會工作隊伍正在加速發展,但是精神衛生專業社工隊伍還沒有真正形成。目前,草案對這一重要領域完全沒有提及,這可能會影響其規範和健康地發展。建議在草案中明確精神衛生專業社工的管理部門、培養體系、人員資格認定等,使這一行業能健康、快速地發展起來。(陳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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